海口一物流公司快递员工偷客户手机被判刑

07.11.2014  13:24

      原标题:物流公司快递员工偷客户手机被判刑

      被告人王小明(化名)原系海口市秀英区某物流公司装卸工。卸货过程中,见财起意,偷盗顾客10部金立手机(价值2.55万元)网上叫卖。秀英法院判王小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3年10月16日10时许,卸货员王小明跟车到海口市秀英区海榆中线业里村韵×物流公司卸货时,趁无人注意,将一箱从货车上掉落的装有10部金立W800手机的货物藏匿于韵达物流公司附近路边的草丛中。

      当天下午6时许,王小明返回藏匿地点将该箱货物带回海口市秀英区书场村住处。

      同年10月19日至23日,王小明将10部金立W800手机在QQ群里叫卖。海口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员工张小军(化名)怀疑这批手机是此前委托某物流公司托运的金立W800手机,遂收集该QQ号信息,发给某物流公司业务经理林某,林某发现QQ号正是公司员工王小明所有,遂到公安机关报案。同年10月24日,公安机关从王小明住处查获上述10部金立W800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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