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法庭举行听证会为猩猩争取“人权”

19.10.2014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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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www.hnntv.cn

  在现实中:日本黑猩猩画家飞鸟2004年在东京展出了50多幅油画。

  《猩球崛起》中的主角恺撒是一只黑猩猩,他也是第一只能说话的猩猩。

  近日,一只“猩猩”自拍照走红,同时还引发照片版权属于黑冠猕猴还是摄影师的争议。

  那些“明猩”

  原标题:猩猩该不该享“人权”

  在艺术作品中:电影《金刚》中的金刚原型是大猩猩,金刚为带喜欢的人看一次日出,深陷困境摔下帝国大厦。

  本月13日,纽约州一家上诉法庭,举行了一场“另类”的听证会——为一只黑猩猩争取人权。

  猩猩能享有人权吗?当然,目前的答案是“No”。不过,多年来一直有一群人,为了动物,特别是像黑猩猩、大猩猩等“人类近亲”争取“人权”。美国律师史蒂文·怀斯就是在这个领域的美国领军人物,他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上世纪80年代为动物“维权”开始,他认为这样的官司要胜诉可能需要经过30年,那么在如今21世纪的美国,他是否会像他自己30年前预计的那样获得成功?

  四只猩猩

  现实版“猩球崛起”从法庭开始

  今年一部以猩猩为主角的电影《猩球崛起》上映,一时间“猩猩之火,燎原全球”,影片中拥有人类智慧的猩猩恺撒一开始也是一只人类抚养长大的普通猩猩。

  此次官司的“当事人”——26岁黑猩猩汤米与恺撒的命运估计颇为相似。汤米被主人帕特里克从小带大。去年12月,律师怀斯和其创建的“非人类权利工程”组织起草一份人身保护状,向纽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代表四只圈养的黑猩猩索要“人权”,并要求将这四只猩猩送回庇护地,这四只黑猩猩有两只被私人养在笼子里,有两只被关在纽约石溪大学的实验室中,其中就包括汤米。

  汤米的主人觉得,汤米过得很愉快。它单独关在一个笼子里,能看有线电视,还有一台立体声音响为它播放音乐。

  但怀斯不这么想。他认为黑猩猩等动物有“人性”,应享有人类基本权利——自由,虽然汤米的主人给它提供了很好的生活条件,但仍属于“非法监禁”。怀斯表示,他们并不是希望为汤米或者其他黑猩猩争取到所有人类的权利,只是要寻求一个认同:不能违背其意志将其监禁。

  随同诉状一起递交的,还有一份由9名顶尖灵长类动物学家出具的宣誓书,用详细的科学证据显示,猩猩有强烈的自主认知和主观能动性,不仅能够感知快乐和痛苦,而且能够预想未来,回忆过去,为生活有意识地做出选择。

  纽约的法院驳回了诉状。

  不过,去年12月,聆听汤米案件的法官希斯在庭审总结时说:“你们提供了很有说服力的论据。但是很遗憾,我不能在决议上面签字,但是我希望你能够继续这项工作。”

  本月13日,在纽约上诉法院的一幕,表示怀斯的“事业”仍在继续。这家上诉法院的决定将在未来几周内做出。如果上诉被准许,将在地方法院重新开始此案。

  一场庭审

  猩猩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汤米的主人当天没上庭,也未委派法律顾问辩护,所以当天的听证会基本上在怀斯和法官的问答中进行,听起来像是一场追问“我从哪里来”的终极哲学思辨。

  “在美国,从来没有关于非人类的人身保护状,你是否同意?”主持听证会的法官卡伦·彼得斯问?而怀斯引用19世纪被监禁的黑人奴隶孩子最终也获得人身保护状一事为自己辩护。“汤米与人类的儿童是同等的。他有自主认知性,而且是非常复杂的生物。”

  如果汤米被认定为一个“合法的人”,那么将它放在笼子里就是非法监禁。而对于“人”的定义怀斯说,“一个法律概念上的人是一个法律概念,而不是一个生物学概念。”

  法官问怀斯,既然这样,要求立法机构修改法律,是否比上诉到法庭更有效。怀斯回答说,曾经在奴隶是否为人的问题上,也有这样的争论,也曾经见诸法庭。

  这样的辩论仿佛“鸡生蛋和蛋生鸡”的问题一样,成为了一场没有尽头的哲学辩论。

  在听证会的旁听者中,大部分人都支持怀斯的观点,但是也有唱反调的人。“我不认为应该给动物人权。”一名科技律师说,“如果给一个有自主性的非人类的动物以权利,那为什么不给有自主性的机器人以人权呢?”

  一群“维权者”

  “觉得他们遭遇太多苦难”

  律师史蒂文·怀斯,今年62岁,为动物奔走已30多年了。

  有人说怀斯是个“疯子”,有人认为他是个“英雄”,很多人不理解怀斯对动物如此热情的真正目的。

  怀斯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说,1981年,他开始投身于动物权利领域,这完全是受到澳大利亚哲学家、动物解放人士彼得·辛格《动物解放》一书的影响(这本书被誉为“动物解放运动的圣经”)。

  “过了几年,我明白了,在美国的司法体系中,没有人能够充分保护非人类动物最基本的利益。1985年,我决定尝试改变一些非人类动物的法律状态,至少让他们从‘法律意义上的事物’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人’,至少有一两项法律权利。”他说,“我当时预计,距离我提出的诉状能有胜诉可能的一天,要经过30年。目前,‘非人类权利工程’组织已经开始在美国掀起一项长期而有战略性的司法运动。”

  怀斯对新京报记者说,他始终坚持为非人类动物争取权利,只是由于觉得他们遭遇了太多苦难,而且数量众多。“我觉得,而且将会一直这么坚持认为,这是一种道德驱策。如果做其他的更为有利可图的法律领域,我能赚更多钱。”怀斯说,“我从不醉心于名利,但是对于这一点,我比任何人都更为惊讶,我竟然逐渐变得有名了。”

  如果胜诉,怀斯已为汤米找好了去处——佛罗里达的保护区,那里有人造湖和人造岛,可以让没能力重返自然的汤米生活在最为接近自然的环境中。

  今年年末,怀斯所在的动物保护组织还会将去年其他的几个猩猩案件上诉。如能够找到合适的动物保护区,他们还计划为一头大象和一只鲸鱼争取权利。

  目前,怀斯还没有胜诉一起案件,而且每一个案件都很艰难。不过为动物争取“人权”,汤米的案件并非第一例。

  2008年,西班牙议会通过一项决议,称类人猿应该有生存权和自由。这是一项在黑猩猩、红毛猩猩和侏儒黑猩猩等类人猿身上体现“人权”的决议。欧洲有一个“大型类人猿项目”,由哲学家彼得·森尔和保拉·卡瓦列里创建,助推了欧洲很多保护类人猿权利的活动。

  在新西兰,类人猿作为“非人类人科”而获得专门权利,它们不再成为实验动物(除非实验是为了类人猿本身的利益)。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储信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