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两兄弟争宅基地使用权阋墙上公堂 一方9处肋骨骨折

07.06.2016  17:34

  海口网月6月7日消息 (记者谈星余)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兄弟二人因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大打出手,被打的张某华一纸诉状将其胞弟和侄子告到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记者5日获悉,万宁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依法判决其胞弟张某雄和侄子张某佳、张某龙三人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告张某雄和张某龙缓刑一年。

  2015年4月9日8时30分许,张某华雇工整理一块宅基地时,与胞弟张某美、张某利、张某雄及其子女张某佳、张某龙等人发生争执。张某华走回自家庭院中时,张某佳、张某龙、张某雄等多人尾随张某华来到庭院继续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张某佳、张某龙、张某雄等人用木棍、脚踢等将张某华打倒在地并致其多处受伤。经鉴定,张某华胸部9处肋骨骨折评定为轻伤一级;左侧肩胛骨骨折评定为轻伤二级;L2椎体右侧横突骨折评定为轻伤二级。

  法庭之上,张某佳、张某龙、张某雄对因家庭纠纷殴打伯父张某华致多处轻伤表示认罪,当庭向张某华赔礼道歉、愿意接受审判。张某华同意接受张某佳、张某龙、张某雄一次性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4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