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15家公办养老机构民营化 或化解“一床难求”

17.08.2015  13:13

  今后,北京市的公办养老机构将逐步实现民营。

  随着《北京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及评估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三个配套文件发布实施,北京市215家公办养老机构将逐步实现民营,包括市属公办公营养老院也将在今年选取试点进行民营改革。

   北京215家公办养老院逐步民营化

  根据新规,今后只有政府供养保障对象、困境家庭保障对象、优待服务保障对象、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中失能或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方可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其他失能或高龄的老年人可以到非公办公营养老机构申请入住。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表示,公办养老机构主要包括公办公营、公办民营、公建民营三类,在本市的400家养老机构中,这三类共有215家。

  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根据8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北京市所有政府拥有所有权但尚未投入运营的新建养老设施,将逐步交由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进行运营。

  “此次出台的《北京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主要指未来新建的公办养老机构,在运营上引入社会力量。”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养老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员成绯绯说。

  公建民营是指政府通过承包、委托、联合经营等方式将政府拥有所有权,但尚未投入运营的新建养老设施,运营权交由企业、社会组织或者是个人的一种运营模式。

  根据这个新的办法,四类养老院原则上可以实施公建民营,其中第一类包括各级政府作为投资主体新建或购置的养老设施;第二类包括各级政府以部分固定资产作为投资,吸引社会资本建设,约定期限后所有权归属政府所有的养老设施;第三类是新建居民区按照规定配建并且移交给民政部门的养老设施;最后一类包括利用政府其他设施改建的养老设施。

  李红兵说,今后所有的公建养老院都要逐步地实现民营。实现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应当承担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在优先接收有入住需求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基础之上向北京市失能或者是高龄社会老年人开放,注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平衡,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完善、完全的服务。

  一直以来,民营养老院受地价贵、房租高的制约,发展困难;而公办养老院则不需要考虑这些,所以价格较低,并且人员稳定。

  那么,公办养老院为什么还要进行民营改革呢?成绯绯告诉记者,中国公益研究院受北京市民政局委托对200多家公办养老机构逐一走访,主要从养老机构的设立准入、建设、运营管理、医养结合情况,以及居家养老服务辐射等多个方面进行调研。

  “部分公办养老机构在实现民营化以前存在运营活力不足,专业化程度低等问题。”成绯绯说,民营化主要在于通过招标等形式引入专业化的社会力量,利用市场机制促进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当前,北京很多公办养老院一直是“一床难求”,想进入北京第一福利院这样的公办公营养老院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这样的现象,在业内被认为是公办养老院的职能定位不明确、管理体制僵化、资源分配与利用不均衡造成的。

  因此,北京市公办公营养老院进行市场化改革,被业内认为是一次政府主动退出市场让位给民营养老机构的举措。

  成绯绯告诉记者,公办养老机构的运营状况不尽相同,公办养老机构多数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机构工作人员没有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要通过运营收入维持基本运转。因此,一些机构运营较好,而另一些机构由于收住老人较少、床位闲置率高,运营情况较差,需要政府补贴。进行民营改革并非一刀切,主要是对这些运营较差的机构进行民营化改革,提高自身运营能力,同时减轻政府负担。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有色金属社区托老所是一家民营养老机构,该养老院负责人徐建新告诉记者,公办民营扩大了民营养老院服务,如果公办的运转好了,民营机构参与起来会更方便。同时公办养老院引入民营资本和管理方式,也能扩大公办养老院的规模。

  北京市丰台区彩虹城社区托老所也是一家民营养老院,经营这家养老院的杜雪丽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实行公办养老机构民营化改革,有利于打破人们对民营养老机构的偏见。以后不论公办还是民营,养老院比的是谁的服务做得好。

   建立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评估机制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老龄经济与产业研究所副所长王莉莉认为,公办养老院最早是福利院、敬老院,定位是福利性的。随着我国在2000年进入老龄社会,国家提出了社会福利社会化,原来的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也可以收住社会上的老人,公办养老机构开始逐渐面向社会。

  与此同时,老龄化的趋势让养老服务需求不断上升,原来的公办养老机构在数量上、服务质量上,满足不了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必须让社会资本进入到市场中来。

  成绯绯告诉记者,公办养老院“一床难求”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市区,这些地方交通便利、医疗资源集中、老龄化程度高、老年人较能接受新的养老观念、社会养老需求大。由于公办养老机构价格比同等水平的民营养老院低,而且老人对政府办的养老机构更加信任,所以“一床难求”问题比较突出。

  “目前市区里的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总量有限,民营化主要是激发养老机构的活力,提高运营管理专业化水平,通过市场机制提高公办养老机构的服务。”成绯绯分析,解决“一床难求”的问题,一方面是要在老年人需求大的地区新建养老机构,另一方面通过改善和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组织的服务水平,让更多老人在家就可以享受到专业化服务。

  实际上,公办养老机构作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载体,其核心职能是保基本、托底线,其服务对象应该是政府的托底保障对象和部分特殊困难老年人,主要是三无、五保、高龄、失能、经济困难的特殊老年群体。

  “现在公办养老院定位不准,对收住社会老年人没有明确的身体状况、经济状况的界定,导致一些低龄、健康、经济条件较好的社会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王莉莉说。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近期发布的《中国养老机构发展研究报告》认为,养老机构缺乏明确的分类管理制度是造成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管理粗放的一个主要原因。

  这份报告课题组副组长王莉莉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的分类管理制度,一是要尽快明确公办养老机构的定位与服务对象标准,哪些老人可以享受政府购买的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要有明确的标准。她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评估标准,包括身体状况评估标准、经济状况评估标准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标准等,从健康状况、经济状况两个方面界定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以及公办养老机构和民营养老机构的不同功能定位和服务对象。

  二是要尽快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分类标准和第三方评估机制,根据不同类型养老机构的入住对象和服务内容需求等,将养老机构划分为自理型养老机构、助养型养老机构、养护型养老机构三类,根据不同养老机构的服务范围,确定不同的监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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