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女子拥有离婚证却不能证明单身 警方:多此一举

07.09.2015  11:44

      原标题:她有《离婚证》,却不能证明单身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近日,家住海口市美兰区的离异妇女李女士拨打国际旅游岛商报新闻热线反映,因为购房需要她出具“单身证明”,没想到到海口市美兰区民政局办理时遇上了困难。她手里拿着《离婚证》,民政局却让她到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办证中心开一个“未婚证明”,才能办理“单身证明”。李女士认为,民政部门这么做是有意为难她。

      事件回放市民办“单身证明”遇上难题

      李女士说,她已经离异三年多,最近想贷款购房,需要开一张“单身证明”。当她拿着在海口市美兰区民政局办理的《离婚证》,到美兰区民政局办证大厅办理“单身证明”时,工作人员说,她提交的申请资料与证件材料信息不符,让她去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办证中心开一个“未婚证明”,才能办理“单身证明”

      李女士说,她至今还想不明白,为什么民政部门自己颁发的《离婚证》都不能证明她的婚姻状态,《离婚证》原本就具有法律效力,是一个人婚姻状态的权威法律文件,为什么这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还需要公安局的证明?她认为,民政部门这么做是有意为难她。

      记者调查开“单身证明”是当下火爆业务

      接到李女士的报料后,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赶到海口市美兰区民政局。记者在现场看到,有不少市民办理“单身证明”。

      据美兰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蔡女士介绍,在一般人眼里,婚姻登记处主要是负责结婚和离婚登记,不过现在,开具“五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也就是市民所说的“单身证明”,成了婚姻登记处办理的主要业务,办理数量远远多于结婚或离婚登记的人。

      蔡女士说,“单身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本婚姻登记机关所查阅范围及查阅时段内没有婚姻登记记录。她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办理“单身证明”,每天至少接待四五十个办理证明的人员,每天出具的证明不少于80份,有些单位需要三份证明,同时证明没有办法设定有效期,往往都是需要这个证明的单位自行设定有效期,一旦过了他们设定的有效期,又要求重新开此证明,有些市民常常是开了又开,有些人开了五六次“单身证明”,

      “房产交易、贷款、户口迁移、出国、就业、财产继承……”蔡女生一口气说了“单身证明”的十多种用途。据介绍,所办理的“单身证明”涉及种类繁多,其中,银行贷款的业务量需要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