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他人职务便利受贿54万元,一人在乐东受审!

22.12.2022  22:22

  12月20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利用职务之便受贿一案。乐东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少强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7月至2022年3月期间,被告人黄某利用乐东县粮食服务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王某某(另案处理)职务上的便利,伙同王某某为工程老板杨某某提供帮助,在乐东县粮食储备仓装修改造工程项目中,被告人黄某和王某某非法收受了工程老板杨某某117万元,其中黄某分得54万元。

  庭审前,担任审判长的杨少强与合议庭成员一起研究案情,认真做好庭审各项准备工作。整个庭审过程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被告人最后陈述环环相扣、规范有序,整个庭审正规有序,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被告人黄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该案经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