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到2025年所有街道至少建有一个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10月20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所有街道至少建有一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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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提出,在健全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方面,到2025年,完成8886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所有街道至少建有一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依法依规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多部门跨地区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借养老机构之名圈钱、欺诈等行为。
在完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方面,为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普遍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不断提升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和中医药服务健康管理覆盖率;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和中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均达到60%以上;探索对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免费或低偿的“喘息服务”;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有1所以上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在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方面,将老年教育办学机构、教育网络服务向乡镇、社区延伸,逐步构建老有所学的老年教育体系;加强老年文娱、体育设施规划和建设,推出各类适合老年人参与的公共文化活动和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生活需求;全面清理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制定完善老年人就业、参与社区治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探索老年人灵活就业的模式。
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方面,完善老年人监护制度,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方便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完善老年人优待标识设置,公布优待内容;推动落实外埠老年人同城待遇。
《实施意见》还提出,开展健康老龄化相关影响因素、长寿基因等方面的研究,充分挖掘海南长寿文化资源,推广“世界长寿岛”品牌,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和大健康产业协同发展;到2025年,“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逐步完善,乡镇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56%;将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情况纳入文明城市评选的重要内容,做好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