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做好2016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琼卫党组〔2016〕7号
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琼组通〔2016〕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委2016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处级干部(含处级非领导)
二、填报要求
(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下称《报告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书写要工整,并在封面上签名,填报日期具体到日,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填写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和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报告表》填写完毕后需在最后一页“本人承诺”上签名。
(二)2015年度新任处级干部应按照首次填报的要求,完整填写《报告表》每一事项的情况信息(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三)在2015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中发现,一些领导干部由于思想上不够重视,在填报部分项目时,如房产、车位、储藏间、股票、基金、出入境等,特别是配偶所持有的房产、股票、基金等,存在漏报或填报不准确的情况。请各单位、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务必督促填报对象高度重视,认真核对所填的各个项目,确保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之前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漏报或者没有详细完整填写有关事项的,要按照报告表逐一补报相关信息,已详细完整填写的只需填报“变化情况”。若无法确认之前填报是否完整准确的,请按照首次填报的要求,完整填写每一项的具体信息情况。
(四)委机关处级干部的《报告表》,由本人填写后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由本处室指定专人收齐后统一交委组织人事处(委二区328室)。直属单位班子成员的《报告表》,须经本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审签后报送。《报告表》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4日。
三、有关事项
(一)严肃报告纪律。领导干部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诫勉、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资格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016年起,无论领导干部因何种原因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一律不提拔重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二)各单位、各处室要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位填报同志。
(三)本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写新版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组部2016年1月制),表格(附件1)请在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委机关处级干部也可在个人OA邮箱下载),并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本通知的附件2和附件3也请一并下载。
报告工作联系人:曾广宇,联系电话:65332511。
附件: 1、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2、就《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工作 给领导干部的信
中共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
2016年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