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2项新政促邮轮游艇业发展
中新网海南10月20日电 澳门《华侨报》、澳大利亚《澳洲新报》采用中新社海南分社稿件,题目:海南12项新政促邮轮游艇业发展
中新社三亚10月16日电 (记者 尹海明)海南省政府16日在此间举行的“2015海南国际旅游岛邮轮游艇产业发展大会”上发布了《海南省促进邮轮游艇产业加快发展政策措施》(下称《措施》),冀以12条具体举措推进海南邮轮游艇产业加快发展。
12条措施为:加强邮轮游艇旅游国际国内合作;加大海口、三亚国际邮轮母港和游艇公共码头建设力度;创新邮轮游艇口岸监管模式;培育邮轮游艇旅游市场;鼓励国内本土邮轮游艇企业做大做强;完善游艇扶持政策;开辟邮轮旅游新航线;设立海南邮轮游艇产业投资基金;制定实施邮轮旅游补贴政策;实施社会引资者引进邮轮游艇项目奖励办法;取消七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发展邮轮游艇教育培训和会展产业等。
《措施》强调,海南将广泛加强与欧洲、美洲、澳洲、亚洲等沿海沿岸国家特别是东亚、东南亚及南亚等地区国家的邮轮旅游合作,大力加强与国内主要邮轮港口城市的旅游联合,积极打造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邮轮旅游经济带。成立中国—东盟邮轮旅游发展联盟,实行相互通关便利化,为国内外游客提供更多更好的系列旅游目的地。
海南将扩改海口秀英港使其具有10万吨级邮轮靠泊能力;加快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母港二期工程建设,建成后每年接待邮轮旅客200万人次,成为亚洲最大的邮轮母港之一;到2025年,全省计划建设公共游艇码头23个、泊位14325个。
与此同时,海南将加快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通关模式和口岸查验协调机制;鼓励国内本土邮轮游艇企业,采取购买租赁、合作经营、注册地改变等多种途径,探索发展与国际邮轮游艇企业的务实合作;到2020年,组建自主产权邮轮船队,实现中国邮轮民族品牌零的突破。
此外,海南允许境外旅游公司依法在海南注册设立经营性机构,开展邮轮国际航线服务业务。
海南省副省长陆俊华表示,海南将坚持合作共赢,加强国际国内合作,成立邮轮游艇旅游发展联盟,开辟邮轮游艇旅游新航线,积极推动打造“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旅游经济带。海南既鼓励国内本土邮轮游艇企业做大做强,也欢迎国际邮轮游艇公司前来合作发展。(完)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