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的通知

28.10.2016  21:03

琼建管〔2016〕267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省勘察设计协会,有关建设单位、勘察企业: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16〕19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关于印发&lt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gt和&lt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t、&lt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t文本的通知》(建设[2000]50号)同时废止。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周  隽    联系电话:65330431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16】199号)

附件2: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