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琼人社发〔2017〕26号
各市、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实施的市县及乡镇范围
除符合《通知》规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县外,结合海南实际,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交通便利程度及少数民族分布等情况,另将东方市等6个市县的21个艰苦边远乡镇纳入实施范围,具体如下:
(一)市县范围
国家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县,即:五指山市、临高县、白沙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二)艰苦边远乡镇范围
1.东方市:江边乡、天安乡、大田镇、东河镇、板桥镇;
2.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镇、万冲镇、尖峰镇、大安镇、千家镇;
3.定安县:岭口镇、富文镇、龙湖镇、雷鸣镇;
4.屯昌县:南坤镇、新兴镇、乌坡镇;
5.陵水黎族自治县:隆广镇、本号镇;
6.昌江黎族自治县:王下乡、七叉镇。
二、充分发挥公开招聘在扶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
各市县应提高认识、加强指导,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围绕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灵活运用,多措并举,努力解决艰苦边远县乡事业单位“招人难”问题,充分发挥好公开招聘及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在扶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适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市县在贯彻落实《通知》过程中,要高度关注相关情况、总结经验,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周汝伟 联系电话:65375107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