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下调证明财产赠与继承和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

10.08.2014  20:07

  记者从8日的海南全省公证公证会议获悉,海南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赠与、继承和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此前一般按受益额的2%收取大幅下调:受益额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2%收取;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收取;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记者 王忠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