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审判2016年年会在三亚举行
中国行政审判2016年年会在三亚举行
加强审判理论研究,实现行政审判工作的新跨越
本报三亚8月25日电 (记者金昌波 通讯员方茜)今天,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行政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2016年年会暨“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审判”主题论坛在三亚召开。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会长沈德咏致信祝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江必新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作行政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工作总结。
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 江必新就行政审判工作提出八点意见:要站稳立足点,宪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的授权、党中央的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行政审判助推法治政府的基本立足点;要把握作用点,以审理行政诉讼案件、非诉执行审查、司法建议、发布典型案例为基本作用方式,并努力创新其他方式;要找准切入点,按照纠纷解决、权利救济、权力监督、规则引领的顺位关系发挥行政审判职能;要扭住增长点,重点关注行政决策与规划行为、行政协议、行政不作为、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等行政案件;要留心关注点,强化监督公众关注、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行为,如消极执法、刁难执法、暴力执法、偏袒执法等;要寻求平衡点,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行政机关、司法能动与谦抑、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和谐审判与规则导向等关系;要避免盲陋点,避免出现权利救济不到位、监督不到位、裁判效果不佳、过度干预等问题;要狠抓关键点,继续推进和完善行政案件跨区划管辖、立案登记制、应诉制度、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等改革工作。
据了解,2015年,海南法院作为全国第一批司法改革试点法院,启动了全省法院同步推进的司法体制改革,选任了员额法官担任行政审判工作,并不断完善行政审判工作机制。一是改革行政案件审判方式,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审判模式,制定出台全省法院行政案件新的一、二审庭审规程,向行政机关发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严格依法举证、质证、认证,促进庭审实质化;二是加大行政案件的调解、协调力度,对行政赔偿、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等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可以调解的三类案件,尽力做好调解、协调工作,全力化解行政争议。
会议还对本次论坛论文成果获奖单位和人员进行了表彰,对行政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进行了改选和增补。获奖代表们还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