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08.01.2015  20:23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和2014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申请书撰写方式。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二)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自2015年起, 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 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 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4、申请人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ISIS系统,曾有过ISIS系统用户的申请人,可以直接登陆系统申请项目;或通过“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获取密码后登陆系统申请项目;从未有过ISIS系统用户的申请人,请将您的姓名、邮件地址等信息发送至科技处邮箱([email protected])开通申请人帐号;帐号开通后,您会收到帐号激活邮件,输入相应信息激活后,可登陆系统申报。请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三)申报时间安排

1、完成申请书初稿(2015年1月30日前)

请申请人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进行填报。

2、专家评审(2015年2月8日前)

各二级学院(系)应及时召开专家评审会,组织校内外有关专家及研究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深入研讨;各项目申请人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提高。

3、完成申请书二稿(2015年3月2日前)

申请者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并根据“2015年形式审查表”进行自查完成第二稿。申请者将1份纸质申请书第二稿和电子版交各学院进行形式审查,各学院(系)将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申请者。

4、完成申请书最终稿(2015年3月7日前)

各二级学院(系)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最后的指导,申报人按意见做最后修改,将 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交至各二级学院(系),各二级学院(系)负责申请书的审核,尤其是形式审查,保证提交的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申请书必须一致,请注意核对版本号。各二级学院(系)汇总后填写汇总表,将纸质申请书,电子申请书统一交至科技处。

科技处统一受理时间为 2015 3 8 ,逾期不予受理。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系)安排好时间,组织教师和科研团队积极申报,力争2015年取得新的突破。

 

二、项目结题

(一)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 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在项目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4、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二)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结题报告 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科技处统一受理时间为 2015 3 2 日。

 

      三、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依托单位按《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ISIS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15年1月15日前逐项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2、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并提供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及时访问、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

3、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

 

五、学校补充规定

为了提高国家基金的申请率和命中率,学校现做以下补充规定:

1、博士及副高以上人员必须申请国家基金,否则将不再受理其他科研项目的申报;

2、对于下一年度限额申报的科研项目将根据各二级学院(系)申报国家级项目的比例进行名额分配。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