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依法护权,送给女性最好的礼物

09.03.2015  00:12

  3月8日,今天是国际劳动妇女节。

  于一个时代而言,女性的价值与锋芒,彰显着这个时代的活力与潜力;于一个国家而言,女性的地位与话语权,昭示着这个国家的质地与未来。世易时移,风俗流变。这些年,为了时代化地表达社会对女性的尊重与爱,不少人将今天称为“女生节”、“女神节”。

  变化的是昵称,不变的是主旨。3月7日14时,北京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邀请吴洪芹、魏旋君等5位全国人大代表,就“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平等与发展,公平与进步,是促进妇女权益落实的永恒主题。回头望去——历史上的“三八妇女节”,是庆祝妇女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领域做出的重要贡献和取得的巨大成就而设立的节日,同时也是为了纪念在1911年美国纽约三角内衣工厂火灾中丧生的140多名女工。如果从1909年3月8日,美国芝加哥妇女争取“男女平等”游行集会算起,女性为捍卫合法权益而铿锵发声,迄今已走过百余年历程。

  2005年,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遗憾的是,在现实生活中,人权层面的“不平等”似乎不算鲜见。一是就业上不平等。一份来自民盟中央妇女委员对女大学生就业进行的专题调研报告显示:问卷调查北京、天津两个直辖市和5个省份的21所大学2000名应届女大学生,被调查女大学生平均投出34份简历,但仅有36%的人得到面试机会,有90%的女大学生感到在求职过程中用人单位有性别歧视的现象。不久前,全国总工会公布2014年我国十大劳动违法典型案件,“浙江新东方烹饪学校侵犯女性平等就业权”一案位列榜首。好在最终,法院判决女大学生胜诉,且获得精神赔偿2000元。但正如2015全国两会上代表坦言,这“可能还不是个别的事例”。

  二是家庭中的不平等。据统计,我国大约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家庭暴力,90%的家暴受害者都是女性。诸多案例显示,长期受家暴妇女在求助无果的情况下,为终止家暴会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在全国多地女子监狱中,因受家暴而犯罪的女服刑人员占的比例较高,部分监狱的比例甚至接近50%。尽管我国《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都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但多为宣示性条款,可操作性和周延性不强。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见》。同时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傅莹也透露,我国首部反家暴法有望今年8月份提交审议。事实上,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保障妇女平等权益,依然任重道远。

  数十年来,从人身依附到自我独立,从柔弱内敛到坚强张扬,从只知油盐柴米酱醋茶到心怀天下苍生事……行进中国,时时处处绽放着中国女性的精彩故事。依法治国之下,只有法律从“睡美人”恢复为“女汉子模式”,女性权益的建构与保护才更为可期。从这个意义上说,365天依法护权,也许是给中国女性最好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