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省长蒋定之:不作为与依法行政格格不入
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这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严执政之纪、亮问责之剑,乱作为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同时,也出现了所谓“为官不易”的感叹和“为官不为”的苗头。一些干部把“多做多错、不做没错”奉为最大信条,现实生活中,不该做的事是不敢做了、但应该做的事也不去做了,规矩意识是增强了、但进取意识也差了,门是好进、脸是好看了、但事却始终是办不了。在岗却不在状态,在位却不在做事,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的问题突出起来。这样一些思想和做派,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贻误一方的改革发展,必须坚决铲除。
不作为既是一个作风问题,事业心、责任感问题,进一步看,也是一个依法行政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超出法定授权乱作为,也不推卸法定责任不作为,这是依法行政的本质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依法履行职责,不仅是一种工作导向和要求,更是法定义务。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不作为,同法无授权的乱作为一样,本质上都是对法律法规的漠视,都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背道而驰。较之乱作为,不作为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其危害不可小看。
解决不作为问题,要从思想教育入手,引导各级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解决好“总开关”问题,扣好为官做人的“第一粒扣子”。同时,也要从法治的层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认识和推进。要切实增强各级干部的法治意识,敬畏法律,忠诚法定职责,把依法履职是公务人员法定义务这个最基本的底线筑起来。加快建立并公开责任清单,分级细化责任归属,落实具体责任主体,推进政府职责法定化。加大干部考核和问责力度,以健康正确的导向,解决“干与不干、干多与干少、干好与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还要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特别是要把各级干部依法履职的情况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人民群众的话语权。有无数双眼睛盯着,履职情况是好是坏立见分晓。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政府工作来不得半点懈怠。(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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