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传达中央关于苏荣严重违纪违法案的通报 以案为鉴 严守纪律 严惩腐败

02.03.2015  20:44

   海南廉政网海口3月2日讯       2月28日下午,省委书记罗保铭主持省委常委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苏荣严重违纪违法案的通报》,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通报精神,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斗争中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案为鉴,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腐 败,严格自我管理和家风管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海南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省委副书记、省长刘赐贵,省委副书记李军,省委常委马勇霞、李秀领、毛超峰、孙新阳、刘新、张琦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宪生列席会议。

  与会人员一致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对苏荣的处理决定。会议认为,严肃查处苏荣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再一次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 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没有人能当“铁帽子王”的鲜明态度,充分展现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政治勇气,和敢于直面 问题、勇于从严治党、捍卫党纪的坚定意志。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吸取苏荣一案的深刻教训,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切实增强从严治党、严惩腐败、严守纪律、敢于担当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结合中央深改组第十次会议刚刚审议通过的《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 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有关精神,会议强调指出,要将学习领会中央对领导干部从严管理最新要求和吸取苏荣一案的深刻教训结合起来, 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能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不能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要重视领导干部的家风建 设,把它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要求、严格约束家人,坚决不能让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权力沦落为家人亲属赚钱的工具,坚决 不能让自己主政或主管的区域变成家人亲属赚钱的经济领地。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特别是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率先垂范,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带好 队伍,又要勇于担当、敢抓敢管,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同时,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遏制腐败案件增量、减少腐败案件存量。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