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可缓缴3个月电费

12.02.2020  16:02

      记者2月12日从南方电网海南电网公司获悉,该公司将加强防疫重要场所、重点区域和企业复工复产的供电保障,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实施“欠费不停电”措施,省内因疫情防控期间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及旅游企业可缓缴3个月电费,并免收违约金。

      “一对一”“全天候”服务全省疫情防控重要用户

      疫情发生以来,海南电网公司迅速进入“战疫”状态,采取“一对一”“全天候”服务模式全力保障全省防疫指挥机构、医疗机构、交通运输、集中防治区域(含隔离小区)、重要医疗物资生产企业等疫情防控重要用户用电。并实行24小时供电监测,当供电不满足需求时,该公司将安排发电机(车)应急电源,千方百计做好供电保障。

      绿色通道、专属服务队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该公司积极协助客户开展用电设备的巡视巡查检测,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对新(改)建的疫情防治定点医院以及生产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测温仪、病毒检测用品、消杀用品、药品等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企业的新增用电需求,开辟办电绿色通道,建立专属服务团队,报装资料可后补,快速响应。同时,协助做好客户受电工程建设,确保按期送电。

      该公司还表示,政府新建或指定的疫情防控医院等场所,外部供电设施不能满足用电需求时,由该公司全额投资建设,并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欠费不停电”并不计违约金

      为保障非常时期相关企业和民生正常用电,疫情防控期间该公司对客户实行“欠费不停电”举措。省内因疫情防控期间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和旅游企业可向属地供电单位申请缓缴电费3个月,且在2020年6月30日前免收电费违约金。

      此外,该公司还将放宽客户基本电费变更周期,客户申请变更基本电费计收方式,不受“计费方式变更周期”限制,当月申请,当月生效;对因抗击疫情需要扩大产能的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等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基本电费的,实际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未超过合同确定值105%的,仍按合同确定值收取,超过合同确定值105%的部分按实收取,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

      为企业提供办电业务便捷服务

      为向客户提供更便捷服务,该公司表示,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已停工但希望保留非生产用电的客户,可办理按实际需量计收基本电费,以满足客户用电需求;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客户沟通后,当天完成客户申请暂停、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恢复的业务办理。

      在抗击冠状病毒的非常时期,全省供电营业厅原则上正常营业,并每天对营业场所及用品用具进行全面消毒。海南电网公司温馨提醒广大市民,防控期间宅在家,业务也能指尖办。该公司已全面开通线上服务渠道,保障市民足不出户即可办理业务。客户可通过“南方电网”App、“南方电网95598”微信服务号和支付宝生活号、网上营业厅等互联网客户服务平台渠道,足不出户实现业务办理,如有疑问可致电供电服务热线95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