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发生性关系时“吐血”装死 敲诈2名女性

03.07.2015  18:04
男子发生性关系时“吐血”装死 敲诈2名女性 - 海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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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img.hkwb.net

  民警抓获“光头”—李某兴

  民警缴获犯罪嫌疑人使用的道具“血泡

  近日,济南天桥公安破获了一起与众不同的敲诈勒索案:六个无业游民为了捞点钱花,假借洽谈推销酒水的名义拉年轻女性入伙,再花言巧语将其骗上床。在发生性关系时,犯罪嫌疑人突然诈死,其他人则趁受害人惊魂未定之时向其索要钱财。据了解,这个犯罪团伙先后实施了两次“诈死”戏码均告成功,敲诈勒索两名受害人钱财近5万元,可谓是“影帝级”团队。

  夜半时分枕边人“猝死” 女子被迫交出2.7万来摆平

  据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堤口路派出所副所长刘胜威介绍,2015年1月25日下午2时许,派出所接到了一位马女士的报警,她在电话里支支吾吾,犹豫再三才表示自己被人敲诈了2.7万元。感觉到这件事不太寻常,民警立刻约见了马女士进行当面询问,最后终于了解到了马女士所遭遇的情况。

  马女士表示,自己在济南某KTV从事酒水推销工作,2014年11月12日,同在该KTV做酒水推销工作的谢某琴约马女士晚上见几名“老板”洽谈推销酒水的事宜。赚钱心切的马女士满口应承,并于当晚10时许和谢某琴一起来到济南市天桥区黄岗路附近的某小区。在该小区某出租屋内马、谢二人见到一个“光头”和另一名留着“小胡子”的“老板”,四人相谈甚欢很快就敲定了推销酒水的事宜,一直谈到深夜,马、谢二人在两位“老板”的劝说下,就留宿在该出租屋内。

  当晚,在谢某琴与“光头”发生性关系,马女士与“小胡子”发生性关系时,“小胡子”突然口吐鲜血浑身抽搐不省人事。惊恐万分的马女士叫来“光头”和谢某琴查看情况。“光头”看看“小胡子”说:“完了,他死了,这可咋办”?马女士和谢某琴闻听此言吓得瘫软在一边。“光头”沉思片刻,安慰马、谢二人不要害怕,先找人把的“尸体”处理掉。

  “光头”打电话叫来一名男子,二人合力把“尸体”搬离出租屋,随后威胁马、谢二人不准将此事告诉其他人,否则不止她们自己而且她们的家人也要“倒霉”,并让马女士和谢某琴凑钱处理“小胡子”死亡一事。马女士无奈之下凑了13500元钱,谢某琴则将自己的银行卡和密码交给“光头”,表示自己卡里有大约2万元钱,让“光头”自行取用。但“光头”表示钱太少,让马女士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定期向谢某琴的银行卡内汇钱,自己直接拿谢某琴的银行卡取汇款,慌了神的马女士也顾不得多想,当即同意了他的要求。

  事发之后两个多月的时间里,马女士陆续向谢某琴银行卡内汇了共计13500元钱。但此时的马女士已自觉无力承担“小胡子”死亡一事,事发后谢某琴也悄无声息的消失了,她逐渐感觉到这件事有些蹊跷,经过几番思想斗争,最终决定向警方报警求助。

  同样戏码再次上演推销女赚钱不成反被坑2万

  从案发到马女士报警,时隔两个多月的时间,给案件的侦查工作增加了难度。民警只掌握谢某琴的身份信息,且案发后谢某琴消失得无影无踪,能否找到谢某琴成为侦破案件的关键所在。就在民警开展侦查工作时,堤口路派出所又接到了一起敲诈勒索报警电话,同样的情节再次上演。

  2015年4月17日22时30分许,堤口路派出所接到在某夜总会从事酒水推销工作的张女士报警,称2015年4月15日21时许,张女士应同事“露露”邀请到济南市天桥区黄岗路某小区与两名男子会面,商谈酒水推销的业务。随后,“露露”与其中的一名“光头”男子发生性关系,张女士与另外一名男子发生性关系时,该男子突然吐血死亡。“光头”男子找来另外一名男子将“尸体”搬离现场进行处理,并胁迫张女士和“露露”凑钱处理其同伴死亡一事。惊魂未定的张女士和“露露”把银行卡和密码交给“光头”,二人得以脱身。事后,张女士的银行卡被取走2万元钱。

  张女士向民警提供了“露露”仅有的信息手机号码,而该手机号码与民警掌握的谢某琴的手机号码完全一致,经过辨认照片张女士确认“露露”即是谢某琴。

  两起案件存在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两名报警人均是应同事相约,以洽谈业务为名与两名陌生男子见面并发生性关系,其中一名男子“死亡”;“光头”男子胁迫报警人筹钱用作处理同伴“死亡“一事;还有就是谢某琴和“露露”皆在案发后消失的无影无踪。

  敲诈团伙浮出水面咬破血 泡诈死堪称影帝

  谢某琴是受害者还是参与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民警经过侦查,逐渐揭开了谢某琴的神秘面纱,暗藏在背后的犯罪团伙也浮出水面。

  据参与抓捕的刑警三中队民警高阳介绍,该团伙由6名犯罪嫌疑人组成,他们分别为是:李某兴(男,41岁,黑龙江省人)、谢某琴(女,21岁,贵州省人)、栗某虎(男,30岁,山东济南人,2013年在济南市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目前正处于缓刑期间)、张某立(男,25岁,山东聊城人,2011年在泰安市因寻衅滋事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刘某(男,28岁,黑龙江省人)、孟某强(男,23岁,山东济南人)。

  5月12日20时许,民警获取重要线索,在济南市历下区花园路某公寓小区附近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兴、谢某琴等人的踪迹。专案组立即组织警力准备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民警经过4个小时的蹲守,最终在该小区一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兴、谢某琴、张某立、栗某虎抓获。之后,5月16日,专案组民警根据线索赶赴河北省保定市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犯罪嫌疑人孟某强畏罪潜逃。

  据5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6人分别通过网吧上网或在夜总会喝酒唱歌时彼此认识。6人均无固定工作和生活来源。最终,由李某兴组织策划伙同其余5人走上了犯罪道路,李某兴就是“光头”。

  经过审查,5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策划实施两起敲诈勒索案的犯罪事实。2014年11月12日晚22时许,在济南市天桥区黄岗路某小区,李某兴策划并伙同谢某琴、刘某、张某立敲诈勒索马女士。案发当晚,谢某琴以洽谈推销酒水业务为名,将马女士骗至案发地与李某兴、刘某见面,刘某与马女士发生性关系时装病诈死,为了让情节更加逼真,刘某事先准备好了装有自己血液的血泡,在诈死时咬破血泡,造成吐血的假象。事后李某兴出面叫来张某立搬运处理“尸体”,并以处理刘某“死亡”一事为由,对马女士进行威胁、恐吓,并多次敲诈勒索马女士人民币共计2.7万元。

  2015年4月15日晚21时许,李某兴再次策划并伙同谢某琴、栗某虎、孟某强,仍由谢某琴以洽谈酒水推销业务为名,将受害人张女士骗至案发地与李某兴、栗某虎见面,栗某虎与张女士发生性关系时以相同的方式装病诈死。李某兴联系孟某强处理“尸体”,并敲诈勒索张女士人民币2万元用作处理栗某虎“死亡”一事。

  6月28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孟某强迫于多方压力主动到堤口路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其伙同李某兴、谢某琴、张某立、栗某虎及刘某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兴、栗某虎、张某立、刘某被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谢某琴、孟某强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天桥公安分局民生警务平台负责人张其红提醒广大女性朋友:要切实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