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修订养犬管理条例 市民建议——设过渡期落地“一户一犬”

09.06.2020  10:14

  

  

  

  狗狗可爱,规范养更重要。蒙海龙 摄

  一户限养一只狗如何执行到位?现在一家养了多只狗如何妥善处理?流浪狗由城管部门还是公安部门捕捉处置更为合适?……近期,市民参与新修订的《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下称《草案》)讨论的热情高涨。连日来,记者调查发现,海口市修订养犬管理条例获得社会各界普遍赞同,在如何规范管理养犬方面,市民们坦陈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市民在海口湾遛狗。王程龙 摄

   一户限养一只备受关注

  每一户限养一只,是这次修订《草案》市民关注度最高的话题。有关资料显示,辽宁、湖北、广州、深圳、青岛、温州等省市出台的养犬管理条例,均为一户限养一只犬。

  海口市民李光辉说,必须严格执行一户限养一只的规定,因为一个小区有数十户、数百户甚至上千户人家,哪怕只有少数人家养狗,一个小区都会有数只甚至数百只狗。如果一户养多只,容易导致整座城市狗患成灾。“现在海口养狗的数量已经不小,再不严格管控,以后管理的难度将越来越大,成本越来越高。

  市民陈先生也表示赞同“一户一犬”。他认为,“一户一犬”新规落地,流浪狗的数量会减少。很多市民也表示,城市犬只多了,会给城市管理增加负担,还会产生噪音,影响邻里关系,应当进行控制,因此“一户限养一犬”的规定很有必要。

  海南省小动物保护协会副会长梁忠源认为,《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是2008年出台的,至今已经过去十多年了,一些条文已不适应当前养犬现状。但修订条例需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实行一户限养一只犬过程中,可以给目前养了一只以上的人家一个过渡期,让他们在规定的期限内妥善处理,达到一户限养一只犬的要求。

  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晓宇认为,养犬管理问题是实操性非常强的问题,条例的修改应该充分考虑实际操作性。多位法律界人士也认为,养犬产生公共安全、扰民和环境卫生问题,根源在于养犬人的疏于管理和不文明行为,养犬管理立法的重点在于规范养犬行为。

  

  

  红城湖公园遛狗的市民绳不离手。苏弼坤 摄

   全面备案做到养犬底数清

  “建议对条例生效前已饲养的大型犬和多犬只家庭给予妥善对待,即在条例实施前已经养了大型犬和多只的,给一个过渡期。”资深养犬人士欧翔说。

  “养犬管理条例不是管狗,是管养狗的人。养犬必须要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海口乐宠医院负责人童雪华认为,“新修订的养犬条例,应该要求全面备案。只有备案全面了,才能加强管理,然后做到严格执法。

  童雪华说,目前海口到底有多少人养狗,养了多少只狗,以及养了哪些品种的狗,很难统计。有人估计养了10万只狗,但这种说法目前没有科学依据。通过宠物医院调查海口养犬的数据,还不如到给狗打狂犬疫苗的部门去查找数据,因为绝大多数养犬人都会给狗打疫苗。疫苗一年打一次,一年打了多少疫苗,该数据可能更接近于养犬数。“现在海口只有让所有养犬人对所养犬只进行备案,弄清底数,才能做到心中有数,进行有效管理。”童雪华说。

  童雪华也认为,可以考虑设立一个过渡期,在此期间允许所有犬只都进行备案。待摸清底数后,再逐步分类管理和处置。他说:“备案流程一定要越简单越好,建议持身份证和免疫证明就可以。如果对犬只不进行备案,狗咬了人,就很难找到狗的主人,所以一定要备案和给所备案的犬只植入芯片,发现有狗咬人后,有关人员可以根据芯片找到狗的主人。

  

  

  椰海大道路边的草坪上,一只金毛犬脱离了牵狗绳。蒙海龙 摄

   身高体长是否作为标准

  新修订的《草案》规定重点管理区禁止养犬。对于禁养区的范围如何划分,许多养犬的人对此很关注。梁忠源认为,养犬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为避免遛狗影响到社区和其他居民的生活,可禁止在小区、街道等处遛狗,应到公园、海边等非居民区域遛狗。

  “养狗,除了应具备一定经济条件外,还应具备一定的环境条件。”市民余洪斌说,不能在小区楼房里养狗,因为狗叫起来会影响到邻居的生活和休息,随地大小便也会影响城市环境卫生。建议养狗最好有院子、有场地。

  海口威纳尔物业公司负责人喻永宏也认为,小区不适合养狗,很多市民带孩子在小区里玩耍时,会担心从哪里蹿出来一只狗伤害了孩子,而且狗的排泄物清理不及时,也会影响小区的卫生。有时深夜小区里的狗吠声,让整个小区居民的休息都受到影响。

  海口某小区一业主被狗咬伤,因赔偿起纠纷闹得很不愉快。“我们小区也出现过狗伤人的事情,养犬应该确保安全管理,比如大型犬只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应该采取禁养措施。”海南昌宇事务所律事勾洪刚说。

  朱晓宇则认为,不应以身高体长作为禁养大型犬只的标准,应结合犬种综合考量是否应予禁养。

  “2008年《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出台时,就有许多人提出这样的问题,但许多大型犬只因其本性,对养犬的人及家人朋友来说不会具有攻击性,却会对陌生人产生攻击性。即便没有攻击性,在外遛狗时,不熟悉该犬只习性的路人遇到,也会有一种本能的心理恐慌。”市民李佳伦说。

  

  

  海口湾外滩一位市民手牵着两只小狗。王程龙 摄

   流浪犬谁来处置更合适

  海口市公安局城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部门在调研过程中,经梳理发现城市养犬管理在近年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中有如下发展趋势:一是越来越多的沿海发达城市由城管作为城市养犬管理主管部门,如深圳、杭州、嘉兴、淮安等城市。二是越来越多的国内大中城市赋予城管捕捉流浪犬的职权,如福州、郑州、兰州、南宁、厦门、三亚等城市。近年来,随着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越来越健全,职能越来越明确,完全有能力且应该承担起城市养犬管理更多的工作职责。应借鉴以上城市的养犬管理工作做法,把握发展趋势,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流浪犬的捕捉工作。实行警方、城管、动检等多部门各自分工,齐抓共管,有利于有效地做好海口养犬管理工作。

  龙华区城管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王学锋认为,捕捉流浪犬,公安部门更有强制力。“进入小区捕捉犬只,需要住户配合,城管执法人员对住户缺乏强制权,如果对方不配合执法的话,就会处理不下去、达不到执法效果。”王学锋说。

  海南动物保护人士李波多年来一直在关注养犬管理工作,他介绍,青岛市将捕捉流浪犬的工作移交给城管部门,各区城管部门均设立相应机构。因犬只管理涉及到农业、动物检疫、城管和公安等部门,所以由政府设立协调机构,以政府各部门为主,以民间为辅,政府出资建立流浪动物收容所,对民间公益组织给予帮扶,让他们参与、监督,这样在整合资金、人力、物力等方面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让城管部门捕捉流浪犬和查处养犬违法违规行为,警方负责处理涉及养犬的治安和刑事案件,这样分工比较妥当一些。”童雪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