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年轻男子为朋友报仇持刀砍伤他人 自己进牢房

02.07.2014  10:16

  海口网7月2日消息 (海口晚报记者 林菲 通讯员 吕莹玉)年轻男子为朋友报仇,竟然用西瓜刀砍伤“仇家”,近日,美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李某文今年24岁,江西丰城人。2012年11月21日晚上9点,李某华(另案处理)与陈某某在海甸岛福安东村一家茶店喝茶时,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陈某某打了李某华一巴掌,李某华怀恨在心,寻机报复。2012年11月24日晚,李某华吃饭时将自己被打的事告诉了兄弟李某文及李某(已判刑),三人商量如何“报仇”。当晚11点,李某华从自己租住的出租屋内拿了三把西瓜刀,分别交给李某文及李某,三人持刀来到福安东村一杂货店,趁陈某某打麻将不备之时将他砍伤后逃离现场,并将西瓜刀扔掉。

  2014年1月15日李某文在江西省南昌市火车站被公安民警抓获。美兰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李某文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