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女子疑似网络直播吸毒 笑称高兴一夜成名
这个月11号晚上,在一款网络直播软件中,两名女孩竟然在镜头前,疑似直播吸食毒品,种种迹象表明,这两名女孩很有可能是咱们海南本地人,在接到网友们的举报后,我们的记者之前也对此事展开了调查,并将情况反映给了警方。在警方针对两名女子的身份调查的同时,有热心群众也给我们栏目打来电话,自称认识视频中的其中一名女孩,并提供了对方的姓名和微信号码,相关的调查工作也随即展开。
根据网友们提供的信息,这两名在网络中进行直播的女子,其中一人的微信名叫做曾某菁,所在地区为海口市,昨天上午,记者将这一情况反映给受理此事的海口市公安局金宇派出所。
派出所民警表示,通过对人口登记信息的调查,这个叫做曾某菁的微信号应该就是使用者的真名,对方目前居住在海口府城,而其相册资料中的照片,与直播视频中,那名黑衣女孩的长相十分相似,除此之外,警方还掌握到另一个线索,就是曾某菁曾经因为吸毒被拘留过。
警方表示,这个名叫曾某菁的女子,于今年1月份因吸食K粉,曾被海口美兰警方治安拘留15天,而其目前登记的居住地为海口府城洗马桥一处民居,为了核实其是否确实是直播视频中的一人,金宇派出所三名民警来到其住处展开调查。
在门口等待了近十分钟后,一名女子打开了房门,随后,民警表明来意,并对房内展开搜查,在卧室内的一张床上,有一名赤裸上身,看上去刚刚睡醒的男子,而在卫生间的角落处,民警找到一名穿着白色T恤、黑色短裤,拿着手机的女子,通过核实,这名女子就是曾某菁。
在现场,曾某菁承认,她就是11号晚上,那段疑似直播吸食毒品的视频中的一人,不过,她并不承认自己当天有吸毒。不过在现场警方注意到,这间房间内的布置和视频中的房间并不太吻合,在屋内也并没有发现毒品,而当问到曾某菁直播地点时,曾某菁没有回应。为了核实情况,民警将这个房间内的两女一男共三人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而通过查找信息,民警发现,这三人中的那名男子,早在2015年也因吸食冰毒,被警方拘留过。
这三人被带回派出所后,经过尿检,警方证实,这一男两女三人,在最近两个月都有过吸毒的情况,于是,警方依法将三人控制,并展开了更深入的调查。那么,其中这名叫做曾某菁的女子,在网络直播时是否真的在吸食毒品呢?
在海口市公安局金宇派出所的审讯室里,记者见到了正在等待处理的女子曾某菁。她告诉记者,自己今年19岁,是海南万宁人,因为工作的原因,现在一直租住在海口。说起自己直播的事,曾某菁还有些许兴奋。
网络女主播 曾某菁告诉记者,自己是海口一家酒吧的销售,晚上上班,白天有时间就会进行网络直播。而视频中的另外一名女孩名叫娇娇,两人是在今年3月份的一次生日聚会上认识的,因为聊得来,两人就互留电话,平时通过电话联系。事发当天,她俩一块儿到娇娇的一个朋友家喝酒,并用映客软件进行了直播。
网络女主播 曾某菁坚称,她们二人在当天的直播中,没有涉毒,所吸食的白色粉末也只是普通的面粉。
曾某告诉记者,自己之前有大致浏览过映客直播的规范要求,但是并没有多在意。而且,这次疯狂的直播事件,早就传到了她远在万宁的老家,她年迈的父母,也因此气愤不已。
昨晚12点左右,经过细致的调查,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对曾某菁,以及与她一块在房间里被警方控制的一男一女,做出了最终的处罚决定。
警方介绍,吸毒原本就是一种违法行为,网络直播吸毒或直播疑似吸毒的行为,会涉嫌构成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的违法犯罪行为。
另外,警方还将对直播视频中另外一名女子娇娇的身份展开追查。直播海南记者报道。
其实这种利用互联网,直播吸毒或疑似直播吸毒的案例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在前些年,国内一些公安机关,就侦破过类似的违法犯罪案件。下面我们就通过几个真实的案例一起来了解一下。
早在2011年3月份,甘肃、陕西两地公安禁毒部门在工作中,分别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视频聊天网站,进行吸贩毒活动,表演吸毒行为,交流吸毒感受,甚至还进行毒品交易。公安部成立的专案组,经过大量艰苦卓绝的工作,一个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的特大网络吸贩毒线索被一点点深挖出来。各地公安机关展开排查抓捕。共查获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员12125名,破获制贩毒案件496起,打掉制贩毒团伙144个,吸毒窝点340个,制毒工厂点22个,缴获毒品308.3千克。
2013年11月,上海警方在网络巡查中,发现了多个在线直播吸毒的视频聊天网站,网站里的2400多名吸毒人员,来自全国所有省份。2014年6月,该案被侦破。仅在上海抓获的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就达3440名,摧毁了制毒厂点8处,查获枪支三把,子弹112发,和管制刀具一批,缴获冰毒127.6千克,同时缴获了大量的制毒原料和毒资。
警方介绍,由于网络的使用门槛较低,监管起来也有一定的难度,种种因素,也让这种利用网络,进行违法犯罪传播的方式,具有速度快、范围广、隐蔽性强的特点。因此,政府部门除了加强监管之外,也要鼓励网友积极进行举报,共同打击这种隐藏在网络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