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男子利用网络软件开赌场 涉赌30万元获刑

26.08.2014  01:57

      王某某利用网络软件开设赌场,涉及金额巨大。8月25日,南海网记者获悉,昌江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2年以来,王某某和同案人王某、陈某某等9人先后通过互联网,使用一个老板为其提供的赌博网站为该老板工作,帮助老板以接受下线代理人投注的方式进行赌博。同时,其本人还利用子账号注册自己的账号,发展下线代理人王某、吴某莲等人。通过向下级代理提供账号和密码,由下级代理登陆该账号接受投注,并返利0.5%投注额的方式,使下级代理每月各获得1500元人民币的报酬。同案人李某霞则持以上银行卡,伙同同案人邓某强负责到银行取款,并以每月1500元不等的工资形式获得报酬。王某某及其同案人所使用的九个银行账号,自2013年1月至2013年5月期间,有频繁的资金流转情况。

      昌江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他人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同时注册账号发展下线并接受投注,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王某某涉案赌资数额达30万元以上,属情节严重,鉴于其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结合王某某的犯罪事实和情节,对其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昌江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分享 网友评论 登录|注册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

新闻中心 在线首页 投诉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