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一旅馆职员提前离职私人物品被扣

24.08.2014  20:51

      原标题:三亚一旅馆职员提前离职私人物品被扣

      23日,在三亚市凤凰镇打工的李女士反映,她在凤凰镇菜市场附近一家家庭旅馆当收银员,前几天她因故辞职,用工方却扣下了她的私人物品,多次协商得不到解决。

      据李女士介绍,今年6月,她通过朋友介绍来到凤凰镇一家庭旅馆当收银员,她和用工方口头约定,工资待遇每月1600元,并包吃包住。8月初,她因为觉得工资太低,想要另谋他就,在领取了7月份的薪酬后就向老板黄某提出辞职。可黄某却告诉她,辞职要提前半个月告知,现在不仅不能走人,而且还要从她的工资里扣除抵押金300元。

      对于老板的说法,李女士觉得大为恼火,一气之下还砸坏了旅馆里的一张椅子。可没想到,当她想整理放在宿舍内的私人物品一走了之时,老板黄某却强行把这些东西给扣下了,非要她缴纳300元抵押金,并继续留下工作,直到找到新的收银员。

      23日下午,针对此事,该家庭旅馆负责人黄女士告诉记者,由于李女士突然提出辞职,旅馆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手顶替,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旅馆的正常经营,而且对方还砸坏了旅馆的物品,她不得已才拿走对方物品,如果对方要离开也行,不过要扣下500元赔偿金。目前,双方仍就此事进行相关协商。

      针对此事,海南中海律师事务所苏文山律师指出,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及私人物品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如果因用人单位的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失,则应承担赔偿责任,李女士可向劳动部门反映用工方的不合理行为,或向警方求助,拿回自己的私人物品。(记者林方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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