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各高校复查新生入学资格 弄虚作假者不予注册学籍

20.09.2017  07:24

      为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高等学校办学秩序,省教育厅9月19日下发通知,要求各高校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认真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新生、自主招生新生及通过有关专项计划录取的农村和贫困地区新生进行资格复核;要组织专家组对艺术、体育专业或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

      对存疑的考生,要认真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实,严防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对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其他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省教育厅明确,各高校不得在新生入学报到环节变相更改新生录取专业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尤其不得将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切实维护考试招生公开、公平、公正;严禁高校将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录取的“进修生”“超前生”留在学校学习,对违规或通过非法渠道获得入校学习的学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杜绝任何学籍学历遗留隐患。同时,各有关高校在开展专升本、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时,应严格审核学生前置学历,未通过前置学历复核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取消其入学资格。

      此外,各高校还应在10月20日前完成2017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督促各类新生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学信档案”,并对本人的学籍信息进行查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