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育教学能力考试时间确定

03.04.2015  17:09

      原标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育教学能力考试

      拟定于5月至6月举行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为做好2015年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该厅决定于5月至6月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育教学能力考试。此次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10日。

      据了解,申请参加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能力考试的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拟在当年或后一至两年内(以聘书聘期为准)申报评审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包括笔试和答辩两个部分。

      此次考试的报名时间为4月1至10日,其中省教育厅负责厅直属学校、省属高校和科研机构附属中小学教师的报名工作;各市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负责本辖区中小学教师的报名工作。考试时间拟定在今年5月至6月,在海口市部分学校设点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省教育厅强调,应试教师只能带必备文具进考场,不得将教材、参考资料以及手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