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操作不当翻车致一死一伤 万宁男子领刑一年五个月

09.01.2015  12:07

      原标题:操作不当翻车致一死一伤 万宁男子领刑一年五个月

      近日,万宁市一男子驾驶二轮摩托车时,因操作不当,致使搭车人员死亡、自己受伤的后果。日前,万宁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该名男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经济损失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合计476580.3元。

      去年3月16日1时许,纪新某酒后无证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搭载王某某从万宁市东星高速路口进入海南环岛高速公路往三亚方向行驶,至该高速公路134KM+650M处,由于操作不当,造成二轮摩托车翻车、王某某当场死亡、纪新某受伤的严重后果。经交警认定,纪新某承担全部责任,王某某无承担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纪新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去年4月22日,纪新某到万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案发后,纪新某亲属赔偿给王某某亲属20000元。

      万宁法院认为,纪新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引发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纪新某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纪新某案发后赔偿给被害人王某某亲属20000元,在量刑时予以考虑。故依据相关法律,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经济损失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合计47658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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