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17岁少年威胁打猎者交出3支枪 据为己有

12.06.2015  16:31

      原标题:威胁打猎者交出3支枪据为己有,17岁少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拘役5个月

      17岁少年李某,在哥哥工作的养殖基地玩耍时,发现附近有人打猎,找到打猎男子后,他以报警为由威胁对方交出猎枪及弹药,先后从三人手中获得枪支3把。结果因李某涉嫌吸毒,民警对养殖场进行搜查时发现枪支。近日,海口秀英区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李某拘役5个月。

      2014年12月中旬,在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某村,李某在其哥哥工作的某养殖基地玩耍时听到附近有枪声,随后他发现有人在打猎。他便找到正在打猎的男子,并以要报警为由,让该名男子交出猎枪和身上弹药,而后李某将猎枪和弹药藏于其哥哥宿舍衣柜内。几天后,李某在养殖场附近以同样方式,分别两次从打猎人手中共取得两把气步枪,并藏于其哥哥宿舍的门后。今年1月19日晚22时许,公安民警巡逻至养殖场时,因怀疑被告人李某有吸毒嫌疑,遂对其进行搜查,当场扣押到猎枪一把、气步枪两把以及200发自制火药弹。经鉴定,松鼠牌猎枪具有致伤力;两把三箭牌气步枪也为枪支。

      审理中,秀英区法院了解到李某自小辍学在家,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父母均无正式工作,对子女管教不严,且案发时李某有吸食毒品行为。通过庭审教育,李某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秀英区法院认为,李某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一把、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二把,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予惩处,遂依法作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