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检所顺利通过资质认定检验检测能力变更

08.04.2016  19:19

  根据国家实验室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关于已认可实验室《中国药典》2015年版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国家总局“关于发布YBB00032005-2015《钠钙玻璃输液瓶》等130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5年第164号)的要求,2016年3月,省药检所顺利通过了省质监局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能力变更,并完成了相应检验检测领域技术能力参数的相关工作。 

  本次能力变更涉及新增参数129项,其中药品参数83项,生物制品参数46项;涉及能力转换的检验参数483项,其中药品参数170项、生物制品参数116项、药品包装材料与容器参数150项、医疗器械参数37项、洁净区(室)参数10项;涉及能力转换的产品87项。至此,省药检所现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增至753个参数,371个产品,涉及7大类别,分别为药品、化妆品、生物制品、药品包装材料与容器、医疗器械、洁净区(室)、生活饮用水,实现了检验参数和检验能力的大幅度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