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重新规范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
03.04.2017 01:36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海南日报海口3月31日讯(记者孙慧)根据住建部清理非住房政策提取的相关要求,近日,省公积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工作通知,重新规范调整住房公积金的提取。4月1日起,取消因重大疾病及支付学费两项提取公积金的规定。
今后,公积金提取取消了“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及“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结清或从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低收入家庭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学费”等两项提取规定。
此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要求租赁其他住房的职工除提供无房产证明外还需提供租房合同和租赁房屋的权属证明(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并告知职工骗提套取风险及严重后果。鉴于住建部门出台新规定,今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费用的资金用途证明材料由“《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备案证明材料”调整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备案证明材料;当地住建部门不再为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备案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相关证明材料。”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03.04.2017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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