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敬畏才能做个好网民
张全林
网络在为人们交流、交往、交易提供便捷的同时,其“双刃剑”的性质日益凸显。每个人的手指都是“麦克风”,都是键盘上的“东邪西毒”或洪七公,在“发功”的时侯,能否守住道德法律的底线是非常关键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全党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培养,发动全社会参与维护网络安全,培育“中国好网民”。“中国好网民”是个啥样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承载着民族、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当代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应该是全国网民遵循的“公理”。中央网信办主任鲁炜提出的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四有”好网民标准,无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外化。
好网民要敬畏规矩。近年来,国家网信办先后出台“微信十条”“账号十条”“约谈十条”,推进网络空间清朗化、法治化;开展“净网”、“剑网”等专项行动,倒逼网络传播守规矩;发起“七条底线”、“网络安全宣传周”、“护苗行动”、“中国好网民”等系列活动,弘扬网上正能量。这些都体现和包含了网络空间的行为规范、文明标准,心中敬畏、自觉遵循这些规则,才可能做一个好网民。
好网民要敬畏公序良俗。好人都会讲道德,不讲道德就不算好人。当下,随意浏览论坛、新闻跟帖,很容易遇上火药味十足、充满暴力的言论。微信朋友圈中,会不时看到“爆料”信息,把子虚乌有之事渲染得绘声绘色,以获得网友点赞和转发。黄色动画满网飞,人肉搜索时常见。庸俗不堪污人清目,扒拉隐私毁人尊严。破坏了公序良俗,就成了丧失道德、趣味低下之人。脱离了做人轨道,当然不能算个好人。
好网民要敬畏法律。要让好网民更好,坏网民不敢坏,法制是基本保障。谣言及不当信息的传播对社会危害极大。必须加大其生产与传播的成本,才能强化对谣言及不当信息生产传播的制约效果。对谣言进行民事、行政与刑事等多层面的规制,十分必要。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打掉一批不良大V,产生了明显的震慑效果。对网络垃圾的生产与传播者,追加适度的社会压力,有利于防范与规制网络低俗行为,强化网民的守法意识。网络失德和违法行为,网络用户一只巴掌拍不响,网络服务提供者也难辞其咎。依照有关法律,落实“网络污染连坐”,更有利于净化网络环境,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进而倒逼网民行善趋好。
好网民要靠好氛围滋养。要采取多种形式,推动网络文明宣传深入社区、学校等公众场所,营造网络文明的社会氛围。要有计划的开展专题讲座,帮助广大网民了解我国网络环境现状,更加文明理性地上网用网。各群团组织要广泛开展“指尖上的志愿者”主题活动,邀请志愿者讲述自己的网络文明故事,传播网络文明。全国各地大、中、小学中的基层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把网络文明融入团队日、班队课活动,通过采取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提升青少年文明、健康、安全用网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