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2015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琼卫办科教发〔2015〕7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卫生计生局,海南医学院,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意识和突发疫情应对能力,我委定于近期在海口举办2015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8月27—28日。27日11:00—14:45报到,15:00开始;28日17:00结束。
地点:海南大酒店四楼海纳厅(海口市海府路51号)。
二、培训对象
(一)市县卫生局和洋浦卫生计生局具体从事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各1人;
(二)省疾控中心、省农垦卫生防疫站,各市县疾控中心(卫生防疫站),海口市琼山、美兰、龙华、秀英区疾控中心生物安全管理人员1人及病原微生物检验科专业技术人员1人;
(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委直属有关医疗机构)生物安全管理人员1人及检验科专业技术人员1人;
(四)海口地区有关民营医疗机构检验科负责人各1人。
三、主要培训内容
(一)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二)埃博拉疫情及生物安全防控;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与督导;
(四)中东呼吸综合征及其生物防控;
(五)实验室个人防护;
(六)多耐药菌株的实验室防护;
(七)生物安全柜的使用及保养;
(八)2015全省综合医院督查发现的相关问题及解决办法;
(九)近年来生物安全案例及教训剖析。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及食宿费由培训班统一安排,交通费由各学员单位负责。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培训委托海南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承办,海南省微生物学会协办。
(二)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4分。请参训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三)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请各市县卫生局统筹安排辖区内相关医疗卫生单位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各派员单位须于8月25日前将《培训班学员回执表》报送至所在市县卫生局,市县卫生局汇总后于8月26日上午12点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省微生物学会( [email protected] )。
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联系人:程亮;电话:65388351;
海南省微生物学会联系人:王海波;电话:66809219。
附件: 培训班学员回执表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培训班学员回执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单位及职务 | 手机 | 邮箱 | 8月27日 是否住宿 | 8月28日 是否住宿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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