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一男子开设赌博网站获刑 涉案赌资超30万元

26.08.2014  18:06

  近日,昌江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网络软件开设赌场案件。被告人王某某利用网络软件开设赌场,涉案赌资数额达30万元以上,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10000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自2012年以来,被告人王某某和同案人王某、陈某某等9人先后通过互联网,使用一个老板为其提供的赌博网站为该老板工作,帮助老板以接受下线代理人投注的方式进行赌博。同时还利用子账号注册自己的账号发展下线代理人王某、吴某莲等人,然后向其下级代理提供该账号和密码,由下级代理登录该账号进行接受投注,并返利0.5%的投注额,然后每月各获得1500元的报酬。同案人李某霞则持以上银行卡伙同同案人邓某强负责到银行取款,并以每月1500元不等的工资形式获得报酬。(通讯员 麦兆堂 记者 刘江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