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全省新农合筹资总额23.69亿元

28.04.2016  20:08

      2015年全省新农合筹资总额23.69亿元 参合农民受益1183.38万人次

      有病不怕治疗贵农民兄弟受益多

      海南省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昨日发布《关于2015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2015年,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基金总体运行平稳,全年农民受益水平明显提高,新农合工作成效明显。

      去年平均每个参合农民受益2.43次

      根据《通报》,2015年,全省486.25万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97.3%,连续7年达95%以上。全省新农合当年筹资总额为23.69亿元,比2014年筹资总额增加了4.32亿元,增长了22.3%。年人均筹资由380元提高到470元。

      在基金分配与支出情况方面,2015年,全省新农合基金支出22.66亿元(含大病保险支出1.24亿元),比2014年支出增长22.16%。其中,住院补偿17.64亿元,占基金支出总额的77.85%,同比增长16.36%;门诊补偿3.05亿元,占基金支出总额的13.46%,同比增长8.16%;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0.58亿元,占基金支出总额的2.56%,同比增长45%;正常分娩补偿0.15亿元,占基金支出总额的0.66%,同比降低11.76%;大病保险补偿1.24亿元,占基金支出总额的5.47%。

      有13个市县(区)基金使用合理有效(85%-95%之间),有6个市县(区)基金使用较低,未达85%,万宁市和屯昌县当年基金略为超支。

      《通报》提出,参合农民受益人次数不断增加,住院补偿受益面(住院率)不断提高。2015年,全省参合农民受益1183.38万人次,平均每个参合农民受益2.43次。与2014年相比,全省受益人次数增长了0.95%。

      其中,万宁市、琼中县、屯昌县、琼海市、乐东县和儋州市住院补偿受益面较高,分别达12.38%、11.17%、10.3%、9.71%、9.05%和9.00%;与2014年相比,屯昌县、琼中县和琼海市住院补偿受益面提高较快,分别提高了2.79、2.56、1.88个百分点。

      另外,2015年,全省参合农民的住院补偿受益面为8.24%,与2014年相比增加了0.97个百分点,与2014年全国参合农民的12.18%相比,降低了3.94个百分点。

      重大疾病保障受益明显提高

      《通报》显示,2015年,全省共救治重大疾病患者3005名,补偿金额4083.14万元,人均补偿13588元,实际补偿比为73.47%。与2014年比,救治人数增加87名,实际补偿比平均提高1.65个百分点,人均补偿增加3645元。

      另外,参合农民门诊受益面增加,补偿水平有所提高,就医主要集中在村、乡两级医疗机构。2015年参合农民共计获得门诊补偿1128.78万人次,较2014年增长0.36%,平均每个参合农民门诊补偿2.32次,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6次)。

      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范围及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正常分娩人次减少。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10.23万人次,比2014年增加了37.69%;次均补偿565.37元,比2014年增加了25.51元;实际补偿比65.96%,比2014年提高了0.36个百分点。参合农民住院正常分娩3.08万人次,比2014年下降8.88%,次均补偿499.83元。

      此外,2015年9月28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与两家商业保险公司购买2014年至2016年三年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服务。两家商业保险公司于2015年10月22日向全省城乡居民大病患者发放大额补偿金,对2014年大病患者进行追溯补偿。提前完成国家规定“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群,大病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有效减轻”的目标。

      大病保险共补偿新农合患者20315人,补偿金额12218万元,实际补偿比63.26%。其中,新农合基本医保实际补偿比为52.62%,大病保险实际补偿比为1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