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局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

29.06.2017  17:07

  第二类精神药品属于特殊药品,如果发生滥用现象,会使人产生依赖性并对人体造成危害。按照省局相关工作部署,海口市局开展了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中,海口市局检查组首先查看企业相关管理制度、专职人员职责等文件,然后在仓库抽查三个不同品种或批号的药品,核对其购销记录、购销方资质档案、购销发票及验收记录等。同时对仓库的温湿度监测、特殊药品库房的报警系统、退货记录等进行了仔细查看。 

  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未明确部分第二类精神药品相关岗位人员职责制度等。检查组要求企业完善相关职责制度,同时,结合专项检查向企业宣导全省三年禁毒大会战的精神,要求企业切实重视,完善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务必保证不出现第二类精神药品流弊现象。 

  通过检查全市16家具有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在检查中未发现有特殊药品流向不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