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法治建设

22.12.2017  22:5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丰富法制宣传月活动形式, 12月14日,我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邀请国家行政学院李新生教授、北京市易和律师事务所池英花主任进行专题法治讲座。厅党组书记巴特尔、厅机关全体干部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讲座。

 

    专题讲座紧紧围绕十九大会议精神,从依法行政内容和要求,当前政府依法行政的重点,下一步法治建设任务要求进行梳理和讲授,推动将政府打造为阳光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智慧型政府,为推进法治国土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同时,专题讲座还对《宪法》、《行政诉讼法》进行了讲授,从法治理念是做好依法行政的重要前提,行政诉讼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的特有原则,行政诉讼执行难,行政领导的法治观念等进行剖析,确保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从而达到取信于民的目的,进一步达到提升行政官员的法治观念。

 

 

    李新生教授表示,权利需要监督,但更需要救济。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对那些在认定事实不清、运用法律不当、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和滥用职权、超越职权以及其他种种的违法行为都要相应承担法律责任。对由此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身和财产方面损害的,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同时,对造成损害后果负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要负责行使追偿其部分或全部的赔偿费用的行政职责。 (来源:厅宣教中心、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