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女生被强拉开房 两次逃离又折回拿手机遭性侵

18.09.2015  16:34

  见了三次面的男人提出开房,期间没限制女大学生用手机,女生一直在微信里向同学发微信求救,答复同学质疑。但是就是没想到报警。姑娘最后被侵害。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人民法院刚刚判了两起案件,一起强奸,一起猥亵。受害者均为辖区内知名高校的女大学生。说起这两个受害的女学生,法院工作人员都连连摇头。

  她两次逃出房间

  又折返回去拿手机

  小鹿(化名)今年大一,长得蛮漂亮,喜欢和朋友出去唱歌。

  4月的一天晚上,她与一帮朋友一起在下沙某KTV唱歌,其中有社会人员胡某。

  唱歌到凌晨,离开KTV,再到附近肯德基吃夜宵,此时胡某提出与小鹿“单独谈谈”,开车带其离开。

  胡某带着小鹿,就开始找旅馆,期间还辗转好几家旅馆未能成功入住。最后胡某在某酒店以他人身份证登记开房。

  二人进入房间后,胡某坦言想与小鹿发生性关系。据说,这时姑娘才意识到问题严重性。一直到第二天七八点钟,同学赶到酒店,小鹿已经出了房间。

  但是纵观案情,有几点法院工作人员实在不吐不快:

  首先,小鹿作为一名学生,本不应深夜外出,更不能彻夜不归,最不该与仅有三面之缘的胡某单独相处,更甚者,当胡某反复“开房”时姑娘都没有采取措施;

  第二,胡某进入酒店房间后便坦言欲与小鹿发生性关系,他先是与小鹿进行交谈,后来才使用了一定的暴力手段,但在整个过程中其未阻止小鹿使用手机,小鹿也通过微信发送了“救我”等内容的详细求救信息,甚至还对某位朋友的质疑进行了回复,但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难道不该抓住一切机会及时报警吗?

  第三,小鹿曾经两次逃离房间,却因手机还在胡某处而折返,其对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孰轻孰重的判断让人无语;

  第四,小鹿的朋友们在接到求救信息后,竟无一人报警,有持怀疑态度的,有只身赶往现场营救的,处理均不得当。

  小鹿身上有轻微伤,胡某亦承认强奸。近日胡某被法院以强奸案判处有期徒刑3年。

  教学楼内亲热

  被拍了小视频

  这个案子是女大学生被猥亵。

  在教学楼内强制猥亵女生确实是胆子忒大、令人发指,而让他如此有恃无恐的“筹码”,竟然是他拍摄有受害人与男友在教学楼内亲热的不雅视频。

  黄某是社会人员, 2015年6月24日下午,他在某大学教学楼内游荡,看到女大学生邱某和男朋友在教学楼的厕所内亲热,就偷偷拍了小视频。而后还尾随女生,知道了她的住处。

  当天晚上7点多,黄某把邱某叫了出来,以要将视频上传至网络相猥威胁,向邱某勒索了手机、现金等财物,期间,又以强行亲吻、抚摸胸部及下体等手段强制猥亵邱某。

  小黄以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