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海南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农民工工作办公室)工作要点》的通知(琼工办发【2018】23号)

08.02.2018  17:03

各市县总工会,洋浦经济开发区工会,省产业工会:

      现将《2018年海南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农民工工作办公室)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贯彻措施,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海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

 

2018年海南省总工会

基层工作部(农民工工作办公室)工作要点

 

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农民工工作办公室)是省总机构改革后新设立部门,主要职责有:工会组建、发展会员、工会组织和会员数据库管理、职工之家建设、社会化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工会服务站点建设、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职代会、工资集体协商、农民工管理和服务以及工会统计工作等内容。

      2018年我省工会基层工作部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全总和省总的统一部署,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着力”重要指示为主线,以深入开展“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行动为载体,以抓好基层工会组建和会员实名制管理、推动物流货运司机等群体入会和所在企业建会、强化对职工和农民工会员的管理和服务、加强职工之家品牌建设、推进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化建设、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直面突出问题,敢于攻坚克难,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推动工会改革成果向基层延伸,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强化工作举措,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工会十七大和我省工会七大胜利召开。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全省工会组织建设和组织会员入会工作力度,吸引更多的职工和农民工入会

      1、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2014—2018年)》,加大我省基层工会组建力度,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和联合基层工会建设,不断扩大对中小微企业的组织覆盖。

      2、以推进基层工会改革为契机,指导全省各级工会规范建立工会组织。加强对村(社区)、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的指导,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总工会,不断健全完善“小三级”工会组织体系,指导各地按照“五个一”要求(即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开展一次工资集体协商、一次劳动竞赛、一项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推动县级以下区域(行业)基层工会联合会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强起来。

      3、以物流货运司机、农民工等为重点群体推进入会工作。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农民工工作规划(2016—2020年)》,抓好我省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筑项目、物流(快递)业、家庭服务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等五大领域建会工作,以物流园区和物流行业为建会重点领域,以物流货运司机为入会重点群体,深入开展“物流货运司机入会集中行动”,最大限度地把物流货运司机组织到工会中来,力争到2018年底物流货运司机入会率达到50%。积极组织快递员、护工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商场信息员、网约送餐员、房产中介员、保安员等群体入会,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二、推进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刷亮职工之家品牌

      4、加强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会员会籍管理。按照全总《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和《会员会籍管理办法》,理顺基层工会组织关系,推动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数据库建设和实现动态化,推行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5、推行普惠服务与实名制有机融合。坚持把服务作为吸引职工入会的重要手段,积极推行先服务吸引、再引导入会工作理念,通过普惠服务与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有机融合、相互支撑、一体推进,逐步实现工会组建“挂图作战”、发展会员“精准定位”、服务职工“按需施策”,推动解决工会组织对职工吸引力不强、凝聚力不够的问题。

      6、推动基层工会规范选举工作。贯彻落实《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为基层工会建设奠定可靠组织基础。起草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相关文件,推动基层工会规范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做好与基层工会选举制度的无缝衔接,健全完善基层工会自身建设有关制度。

      7、做实叫响职工之家品牌。修订《海南省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办法》,以“双亮”(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干部亮身份)为前提,以“六有”(有依法选举的工会主席、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有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有会员满意的工作绩效)为基准,以“双争”(争创职工之家、争当职工“娘家人”)为目标,以“双评”(工会会员评议工会主席、上级工会评议下级工会)为手段,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集中评选表彰一批全省模范职工之家、全省模范职工小家、全省优秀工会工作者、全省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省优秀工会之友,并从中选树一批事迹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全国模范的评选对象。

      三、切实发挥民主管理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8、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建制扩面。做好《2014—2018年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五年规划》收官之年的工作。把企业民主管理建制扩面与工会组建、增强活力相结合,实现“建会、建家、建制”三同步。力争已建工会的国有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事业单位普遍建立职代会制度;已建工会的10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单独建制率达到并动态保持在85%以上;推动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建制率稳步提升。

      9、推进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深化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筹备召开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议,做好迎接第十次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调研互检的相关准备工作。以纪念厂务公开工作20周年为主题,开展民主管理征文比赛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影响力。

      10、切实维护和实现好职工民主政治权利。以全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为平台,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加强相关政策文件出台的源头参与和政策指导力度。同时关注和探索适应“互联网+”时代要求的职工民主参与新形式,探索完善“网上职代会”、“网上厂务公开”等,大力推广使用厂务公开查询系统电子公开栏。在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过程中,坚持企业改制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裁减和安置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制度,推动改制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11、深入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推动各市县结合实际进行优秀职工代表提案评选,不断提高职工代表提案的质量,组织职工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出良策,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产业工人队伍。

      12、推动完善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各地区、各产业按照全总下发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努力落实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的工作要求,并推动该制度向市、县一级拓展。举办联席会议制度建立30周年纪念活动,总结典型、做好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3、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和督促检查工作,推进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市县、产业、开发区培育1个以上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典型,力争集体合同签订率同比增长5%以上。

      14、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头作用。按照《海南省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标准》和《开展创建星级职代会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推动示范点单位出成果。开展全省星级职代会考核评比和“创建星级职代会”命名表彰,培育推广星级职代会先进经验。

      四、加强农民工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和文化权益

      15、落实国务院制定印发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和海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相关办法有关规定,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履行好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着力维护好农民工的劳动权益。

      16、继续联合省教育厅实施千名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创新农民工“求学圆梦”的方法方式,推出符合我省农民工需求的政策措施,切实提升农民工的学历层次、技术技能及文化素质,维护好农民工的文化权益,提升农民工的就业创业能力。

      17、加强农民工服务站点建设,推出农民工就业创业先进典型,评选最美农民工,以榜样的力量为引领,努力使尊重农民工、公平对待农民工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五、加强我省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建立规范化、专业化基层工会干部队伍。

      18、健全完善我省工会社会化工作者管理制度。学习和借鉴各省市工会社会化工作者管理的先进经验,推动建立我省工会社会化工作者的专业职级、岗位等级晋升、薪酬激励等机制,使工会社会化工作者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推动解决基层工会无人干事无能力干事的问题。

      19、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的管理。制定出台相关的制度和办法,规范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的聘用、管理、考核和奖励机制,促进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开展。

      20、加大对基层工会干部队伍的培训力度。按照全总《2014—2018年职工代表培训规划》任务目标,深入推进职工代表素质提升工程。做好送教到基层,引导督促各级工会加强基层工会干部培训,改进培训方法,增强针对性,突出实效性,注重操作性,切实提高基层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的专业化水平,解决“本领恐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