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陈时勇被处分

29.01.2015  11:01

   日前,文昌市纪委对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陈时勇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13年7月,陈时勇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文昌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陈时勇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文昌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