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广东籍男子在海南持枪入室抢劫被判无期徒刑

16.07.2014  22:50

  2名广东籍男子深夜持枪、刀入室抢劫被害人财物5万余元,并致被害人轻微伤。海南一中院16日以抢劫罪与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李晓明、许光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办案人员介绍,2013年8月19日,被告人李晓明、许光雄携带手枪、尖刀、塑料绳、口罩等作案工具,驾驶一辆面包车蹿至五指山市,经多次踩点,将一人独自在家的候鸟花园小区的王女士定为作案目标。

  8月20日晚上11点左右,李晓明、许光雄翻窗爬阳台进入王某家,趁王某在客厅熟睡之机,从客厅茶几上的钱包里窃得人民币约1000元。许光雄持枪威胁,李晓明持尖刀威胁并用刀扎王某腿部,逼迫王某说出银行卡密码。此后,从银行ATM机上取走人民币45000元。

  作案后,李晓明和许光雄将上述手枪和子弹藏放于出租房的帆布铁架衣柜里。在审理过程中,两人的亲属分别代为赔偿被害人损失66000元、16000元。

  法庭审理认为,2名被告人持枪蒙面入室抢劫,且抢劫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社会危险性极大,应从重处罚。据此,法庭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两名被告均表示要上诉。(记者傅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