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检徽更加锃亮——记龙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张国柱
工作中的张国柱
□本报记者 余加亮 特约记者 郭艳华
通讯员 杨松润 文/图
他为人谦和,业务精湛,同事都称他为“柱哥”,谁遇到疑难案件来请教,他都倾力相助;他坚持原则,爱憎分明,打击犯罪绝不手软,也总给误入歧途者悔过自新的机会;他身材瘦小,却铁骨铮铮,癌症摧不垮他,病未痊愈就投身工作——他就是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张国柱。
三月初,春光和煦,记者走进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手术后的张国柱还有些虚弱,面容清瘦,头发几近灰白。他从堆积如山的案卷中抬起头,笑呵呵地说:“你看,我还是很健康,不影响工作嘛。癌症没有像传说的那么可怕。”
张国柱今年53岁,中共党员。从1991年起,张国柱先后干了22年的公诉工作,直到2008年担任侦查监督科科长。在业界,大家都称其为“老公诉”。
他,“火眼金睛”,蛛丝马迹破疑案
长期在检察一线工作,张国柱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善于从蛛丝马迹入手,破解复杂案件。审查监督科的几位同志说起张国柱办理的两桩案子,至今还佩服得五体投地。
一桩是2013年5月的“王某、吴某非法持有毒品案”,在讨论是否批捕王某、吴某时,因抓获经过太过简略,只载明一起抓获了两人,扣押物品清单中也把毒品记录在吴某的名下,加之王某拒不认罪,因此,参与讨论的检察官多数认为可以批捕吴某,但批捕王某的证据不足。
张国柱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和职业敏感,认为吴某与王某是同伙的可能性极大,但现有证据无法认定两人共同持有毒品。于是,张国柱与办案民警面对面沟通,才了解到吴某持毒下楼被抓获后,王某下楼见吴某被抓,将一金属盒所装的毒品扔到酒店大堂的冰柜下面,民警听见声音后便将王某抓获,并缴获了王某所持毒品。但因工作疏忽,将两人各自持有的毒品均记录在吴某名下。张国柱立即让办案民警对抓获经过进行补正,对扣押清单进行说明,并提取了抓获现场酒店服务员的证言。最终王某、吴某分别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逮捕,法院判决两人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分别判处5年6个月和9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一桩是2014年1月的“高某涉嫌婚姻诈骗案”,琼海“俊友”高某利用真结婚、假离婚骗取离异富裕女子的钱财。在多数检察官认为高某确实与受害人小寒(化名)结了婚,房产、汽车、38万元现金是小寒自愿给的,不构成诈骗,不能批捕的情况下,张国柱力排众议,最终获得检委会的支持,批捕了高某,并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13年。
“我当时就觉得可疑,我发现高某在多个婚恋网站上注册信息,专门找40多岁的离异女性谈恋爱,并与多名女子保持恋爱关系,以各种理由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高某就是以合法婚姻为‘幌子’骗取了小寒的钱财。”张国柱说,“如果当时不批捕高某,他就会继续采取这种看起来‘合法’的方式诈骗更多的人。”
他,敢做敢为,打击犯罪不手软
该不该立案,有没有立错案,群众反应的案件怎么办的,这就是立案监督的范畴。
今年1月,龙华区农林局在城西辖区发现了一个死猪肉加工窝点,现场缴获了2000多斤死猪肉,还有两头死猪。但案件移交到城西派出所后,由于死猪肉加工窝点老板在逃,其弟弟辩解称死猪肉是用来喂鱼的,另外尚未出具鉴定意见,无法确定死猪肉是否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所以派出所一直没有立案。
张国柱认为,专门收集这么多死猪肉喂鱼不符常理,加之窝点老板在逃,该案极有可能涉嫌犯罪,只有立案侦查,才能搞清楚,如果涉嫌犯罪就一定要严厉打击,保证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张国柱带着检察人员在城西派出所了解完案件情况及证据缺陷后,又带领检察人员到龙华区农林局沟通,得到了农林局的支持。目前龙华区检察院已向龙华公安分局发出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我们正在等龙华公安分局的回复,无论如何,都立案查明案情。”张国柱说。
今年3月18日下午,张国柱带队前往城西派出所开展立案监督,将城西派出所2015年4月以来的所有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案件都调出逐个审阅。从200多个行政处罚案件中,发现了“符某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案”,派出所仅作治安处理,但张国柱凭着办案经验和职业敏感,认为符某使用伪造身份证支取他人银行卡的行为很有可能是为他人的诈骗行为提供取款帮助,其行为极有可能涉嫌犯罪,应立案查明案情。随后将该案调走,并指派专人进行立案监督审查。
2015年,在张国柱的主持下,共成功追加逮捕遗漏犯罪嫌疑人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宗,监督撤案3宗。
他,坚持真理,一丝不苟须明白
从2015年10月开始,在龙华区检察院检察长林静的支持下,张国柱开始在科里探索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的制度创新。对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捕的部分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参加听证的有公安机关的办案民警、承办检察官、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辩护人等。
“听证的过程相当于开一次庭,只是不像法院那样要做个判决。”张国柱说,“通过公开听证,让案件的各方当事人充分表达意见,案件就会很明了,达到公开促公正的目的。”
去年10月以来,龙华区检察院实行公开听证的案件有四宗,即“陈某毅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韩某涉嫌妨害公务罪”、“郭某光涉嫌滥伐森林罪”、“黄某金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张国柱说,以前审查逮捕都是通过审阅案卷材料进行,现在把各方当事人召集在一起,充分表达意见,还可以了解到案件事实以外的情况,对于判断是否有逮捕必要特别重要。例如在“韩某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中,冲突因讨薪引起,犯罪嫌疑人韩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并赔偿了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加之韩某有两个未成年小孩需要照顾,经济生活又非常困难,综合全案考虑,韩某无逮捕必要。
虽然公开听证有时会增加一些工作量,检察官们为此需要加班加点,但张国柱认为,办案人员累点,当科长的累点,但社会效果好,就值得坚持做。
他,亦师亦友,耿直公正堪表率
记者在龙华区检察院采访,发现每个人都很尊敬张国柱,见面称“柱哥”,背后说起他也称“柱哥”,有一种“家庭氛围”。
年轻人从张国柱的一言一行中学习做人、做事。检察官助理李毅龙说,“柱哥”审批的材料,都要一字一句审阅,从专业术语到标点符号都要认真修改。副科级检察员王锋说,“柱哥”对检察工作的饱满热情时刻感染激励着身边的每一个人,跟着“柱哥”可以学到很多珍贵的东西。
侦查监督科副科长吴健说,“柱哥”有三个特点,一是业务特别扎实,特别精湛,对疑难案件的定性很准,对案件的概括能力很强;二是特别好学,在科里“柱哥”年纪最大,但好学绝对是第一,每次新的司法解释公布,他总是第一个知道,还召集大家学习讨论;三是特别善于总结经验,给年轻人指路,手把手地教年轻人,这让年轻人少走了许多弯路。
龙华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教导员刘华革说,他经常找“柱哥”请教复杂疑难案件。“无论什么时候打电话给他,他都很有耐心,多年来,我们公安民警都把他当作良师益友。”
案件当事人唐先生对张国柱的评价是 “人很和蔼,很有耐心,很有水平”。唐先生差不多20年来一直在控告某公司涉嫌诈骗,多次上访、申诉,最后被张国柱有理有据彻底说服,解开了心结,从此息诉。
龙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林杏云说:“张国柱同志耿直公正,平时在工作中肯钻研,善总结。他办案多年实践经验丰富,又敢担当有魄力,把重大疑难案件放在他手里很放心。”
对这些赞誉和评价,张国柱笑着说:“我哪有那么好?我只不过干了该干的,没有干不该干的。作为一个检察官,我明白自己的责任,许多基本的东西绝不能丢。毕竟,这身检服,头上的检徽,我觉得很神圣,要努力把它擦亮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