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台风灾害林木采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南省林业厅办公室
关于加强台风灾害林木采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林业局(农委、农林局)、省农垦总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林区林场:
2014年第9号超强台风“威马逊”给全省林业造成重大灾害,大批受灾林木需要采伐。为了加强管理,更好地服务于救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受灾林木清理工作。对受灾林木及时清理利用,不仅可以减少森林经营者的经济损失,同时也是消除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等次生灾害隐患,尽快恢复森林生态系统和林地生产力的重要措施。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监管难度大,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森林资源的再次破坏。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遵循实事求是和对林木财产及生态安全高度负责的原则,抓好这项工作。要在对风灾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周密部署,强化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受灾林木清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认真执行采伐限额管理。清理受灾林木的蓄积量同样纳入年度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必须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和木材运输证。请各单位尽快摸清灾情,统计受灾林木采伐所需的森林采伐限额。如本单位年森林采伐限额不足的,并确定在今年要采伐的,请在8月底之前立即向我厅申请增加限额。对于申请增加限额的单位,在我厅批准增加限额之前,不得突破原有的年森林采伐限额。申请增加限额应报送以下三份资料:1.申请报告;2.拟采伐林木的起源、林种、树种、采伐蓄积量清单;3.本单位本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对受灾林木的清理采伐,其采伐限额可不分类型使用。
三、简化灾害林木采伐的审批手续,加强对灾害林木的审批服务。重灾区要加强对受灾林木的审批服务工作,受灾林木的审批服务(林木采伐等相关行政审批服务)要前置到受灾乡镇,要加强指导,提高审批效率。台风造成林木倒伏、折断才能作为灾害林木采伐,否则应按正常林木采伐办理。灾害林木除集体林地上个人所有的人工种植的商品林一次性采伐蓄积量5立方米以下的可免于设计,人工商品林中集体林地上林农个人所有的受灾林木申请的采伐,可自行设计或委托他人根据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基本要求进行简易伐区调查设计(设计内容中包括采伐地点、林分起源、树种、采伐面积、采伐蓄积量),其余受灾林木实行伐区简易调查设计(设计内容中包括采伐地点、林分起源、林种、树种、采伐面积、采伐蓄积量)。
四、切实加强森林资源采伐的审批和监督管理,防止以风灾的名义乱砍滥伐。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管理,落实具体措施,做到既能及时清理受灾林木,又不发生乱砍滥伐、哄抢盗伐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现以风灾名义乱砍滥伐的,一律严厉查处。
五、做好森林保险理赔,支持林业灾后重建。超强台风“威马逊”给我省林业造成了重大损失。我省全部公益林(除橡胶公益林外)和部分商品林参加了森林保险。为减少损失,恢复生产,请各单位尽快调查统计森林损失情况(面积、损失价值),并组织人员对损失现场进行拍照取证,通过各单位的森林保险协管员拨打95518向保险公司报案,要求理赔。同时,要向省厅林改办报告损失面积和价值。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森林保险的理赔工作,减少经济损失。
本通知中所指的灾害林木不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革命纪念地等特种用途林、天然林、珍稀树木和古树名木。
本通知执行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0日止。
海南省林业厅
2014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4年7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