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举办制药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业务培训班

14.09.2017  16:11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170号)精神,从2017年起,由省局负责制药工程高级职称和局系统内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下同)工作人员初、中级职称材料的受理和评定工作,其余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初、中级职称材料的受理和评定工作由各市县负责。对暂时不具备开展中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市县,可委托我局代为评审,委托时限不超过两年。为适应2017年职称评审改革的新形势,做好制药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9月8日,省局组织人事处举办了2017年制药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培训班,各市县局共29名学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省局负责职称评审的同志分别从评审对象和范围、评审条件、评审程序等几个方面,就制药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做了详细的讲解,并对大家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