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出台"土十条"确保土壤环境质量只升不降
中新网海口4月6日电 (王子谦 孙秀英)记者6日从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印发实施,海南“土十条”正式出炉。该省相继完成了“治水”、“治气”、“治土”三大行动计划的最后一块“拼图”。
根据《方案》,按照全省土壤环境质量“不能下降,只能更好”要求,到2020年海南省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土壤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5%以上。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岳平介绍,目前海南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比例保持在81%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但与此同时局部地区土壤环境风险仍然存在,农业面源污染累计风险加大。
《方案》提出,海南以超标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对象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到2017年底前将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布设,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市县全覆盖。2020年底前将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重点区域全覆盖。
岳平介绍,海南“土十条”是在细化、量化国家“土十条”的基础上,结合海南省实际、因地制宜补足土壤污染防治短板。《方案》明确将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等地级市建成区和13个蔬菜产业重点市县和产粮油大县的农用地,划入重点监管区域;将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工业园区等区域列为重点监管园区。
海南“土十条”较国家“土十条”实际新增6项量化指标:将全省土壤PH值高于5.0的耕地新增面积、生猪出栏量、矿山地质保护与治理修复面积、秸秆综合利用率、存量垃圾场封场治理和清理数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等列入。此外还将涉重金属矿采选、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固废处理和伴生矿生产加工等行业列为重点监管行业。
在严控工矿污染方面,海南“土十条”提出严格审批涉重金属新增项目,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在农业污染防控方面,《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化肥使用量、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5%,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在减少生活污染方面,倡导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建设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2020年乡镇和行政村辖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0%。
《方案》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进入土壤污染防治领域;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民间环境保护机构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造成土壤环境污染的部门、市县、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完)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