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儋州市关于全面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11.08.2022  21:58

儋州市关于全面做好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尽快遏制疫情发展势头,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切实维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区域管控

  所有省外和省内涉疫地区来儋返儋人员,须提前3天主动向村、居、社区报告,抵儋后进行信息登记和通行验证。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封控措施,中风险区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的管控措施,切实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期间,原则上实行“只进不出”“非必要不流动”等管控措施,确需离开的市民和游客凭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离开,其他人员原则上“只进不出”。

  二、严控人员聚集

  除防疫相关会议外,全市暂不举办大型会议等活动;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旅游景点、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养老院、福利机构等实行封闭管理;餐饮单位不承接宴席活动,鼓励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鼓励无接触配送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不得堂食;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不组织、不参加群体性祭祀活动。

  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期间,原则上每个村、居、社区只保留1个出入口,严格封控,实行24小时值守;村与村之间、小区与小区之间设卡,禁止相互流动,人员非必要进出,参加核酸检测采样即出即回;确有出入必要的,由本人所在单位或村、居、社区出具出入事由证明。

  三、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

  加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网格员、志愿者的作用,通过微信、电话等线上方式做好本区域人员底数摸排,建立人员信息台账,便于做好应急保供和紧急医疗救助等服务,以及督促居民落实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组织选派工作得力的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进驻社区、守在社区、住在社区,协助做好疫情防控。无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就地转化为志愿者,全面参与核酸检测和社区服务等工作。

  四、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切实做好公共场所戴口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等防控措施。遇有老人、小孩等无法申领健康码或无健康码的,可由同行亲朋代领代扫,或进行手工登记。进入医疗机构、药店、车站、餐饮住宿、商超市场、旅游景点、农贸市场、酒吧、电影院等密闭场所,须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期间,除水、电、燃油、燃气、通讯、交通、环卫、快递、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药店等公共服务类企业外,其余各类营业场所暂停营业;保障城镇运行和群众生活需要正常营业的场所、机构,严格落实“扫地点码”和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强化核酸检测

  所有在儋人员要落实好常态化核酸检测。严格落实与入境人员、进口冷链等货物及环境直接接触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以及高暴露风险的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警察、保安等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要求,采取即时检测、1天1检、3天1检、7天1检、20%比例抽检等检测措施;各便民检测点要提供便民采样检测服务,做到“愿检尽检”。

  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期间,请市民、游客密切关注本区域全员核酸检测时间,按所在村、居、社区通知,做好个人防护,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对需要连续生产的大型企业、封闭管理单位,高龄老人、临产孕妇、婴幼儿、重度残障人士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居家隔离的人员,可由所在村、居、社区安排上门采样检测。未按要求完成核酸采样的人员将会被赋予“黄码”;如有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扰乱秩序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加强交通管控

  市民、游客乘坐公交车、客运班线、出租车(包括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向工作人员(驾驶员)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黄码、红码以及体温异常的,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期间,公共交通工具暂停运行,所有街道实施严格管控,除特殊车辆、特种车辆、疫情防控车辆外一律不许上路,物流、物资车辆凭证通行。

  七、加强渔船管理

  所有来儋返儋渔船,需第一时间向市渔政部门和所在村、居、社区报告,经同意后按照规定航线停靠在南司码头或白马井中心渔港,配合做好人员扫码、测温及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有境外船舶接触史的必须主动报告,严格落实“7+3”防疫措施;近7天内有三亚市崖州区中心渔港停泊史的必须主动报告,落实“三天两检”防控措施后上岸,补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服从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扩散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和渔业执法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

  八、做好监测预警和应急医疗保障

  全市各发热门诊、零售药店要继续发挥好“哨点”作用,零售药店对购买“一退两抗”药品人员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并及时上传信息,所在村、居、社区及时做好追踪管理,落实即时检;各级医疗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无发热诊室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中心等,一旦发现具有发热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要及时引导至规范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期间,需就医的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肿瘤治疗、血液透析等患者,请直接呼叫“120”调派救护车转运;其他有普通就医需求的患者,经村、居、社区同意后,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赴就近医院就诊。

  九、加强物资保障

  市场监管、投资促进等有关部门和保供企业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各镇、办事处和村、居、社区会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设置专席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期间,运送瓜果时蔬,肉类等生活物资,需要查码、测温,并提供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通行证方可放行。

  十、强化防控责任

  村、居、社区要压紧靠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指导督促辖区严格落实外来人员摸排、门岗值班值守、进入人员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防疫知识宣传等各项工作,全力筑牢疫情防控内部防线。

  各类经营主体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进入人员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发现异常及时报告;重点企业要严格落实防控责任,保持正常生产,实施封闭管理。

  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所属行业、单位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单位强化务工人员规范管理。

  严格落实个人责任,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村、居、社区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十一、加大督查执法力度

  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全天候上街巡逻,发现违反疫情管理规定的要严肃处理,依法公开报道,形成震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组建督查专班,对各单位、部门、村、居、社区落实疫情防控静态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落实不力的要及时通报。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落实我市各项疫情防控政策,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携手共筑全市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共同守护好我们的家园。如遇特殊情况,可拨打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0898-23399120、0898-23366120)或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咨询。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