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观察:考虑修订特惠关税制度 日本在打什么算盘
日本政府正在考虑修订现行特惠关税制度,修订后,中国等5国出口日本的产品很可能从2019年起不再享受特惠关税待遇。
虽然日本政府强调修订的初衷是让这一制度更有国别的针对性,使特惠关税惠及真正需要这一制度的发展中国家,但其真实动机被认为是想借此扩大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
此间专家表示,如果中国不能继续享受特惠关税,中国产品在日本市场的竞争力将会下降;但另一方面也会倒逼中国企业降成本、调结构。
所谓特惠关税制度,是指对产自发展中国家的特定进口商品适用比通常税率低的特惠税率的制度。这一制度的目的是扩大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促进其工业化进程,加速其经济发展。目前共有143个国家和地区享受日本的特惠关税。
日本从2000年起针对特惠关税设立了“特惠受益国除外”制度,规定如果某个国家或地区人均国民总收入连续3年超过12736美元,需要从特惠名单中剔除。根据这一制度,此前已有阿联酋、以色列、卡塔尔、韩国、文莱以及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不再享受特惠关税待遇。
本月24日,日本财务省在关税和外汇等审议会上表示要重新审视特惠关税制度,计划新增“特惠受益国除外”制度的条件,人均国民总收入连续3年超过4125美元且出口额占世界出口总额比重超过1%的国家或地区也不能再享受特惠关税待遇。
财务省在会议报告中以“参考”的形式注解道,如果现在的收入以及出口水平得以维持,那么满足新增条件的有巴西、马来西亚、墨西哥、中国和泰国。
日本丸红株式会社市场业务部中国组负责人成玉麟27日告诉记者,特惠关税是日本《关税暂定措施法》中的条款,本次修订是在《关税暂定措施法》框架下的关税制度修订,难度不大,财务省可以通过政令方式实施。而且,本次重新审视特惠关税制度的动议正是财务省自己提出的,因此修订实施的概率极高。
从财务省报告所附资料来看,提出本次修正的意图是向欧盟和加拿大等已将“高中收入”国家和地区(世界银行的统计将中等收入国家又分为高中收入国家和低中收入国家)排除在特惠关税适用对象范围之外的发达经济体靠拢,特别是效仿加拿大增列世界出口总额占比这一条件。日本财务省此举表面上是想纠正近年来特惠关税制度受益国集中在一部分高中收入国家和地区的现状,使特惠关税惠及真正需要这一制度的发展中国家,但实际动机被媒体认为是想借此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据统计,因为实施特惠关税,日本每年在关税方面的损失达330亿日元(约合2.95亿美元),而上述五国就占了300亿日元。
财务省报告中写明,作为过渡期的修订适用对象,从2017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中国对日出口17类农产品的大部分税率将比现行税率提高2.4至2.5个百分点,有60余类现进口关税最低为免税的工矿产品,税率将增至世贸组织相关协定规定的2%左右至8%左右。
成玉麟指出,税率上升将降低中国产品相对享受特惠关税待遇的同类对日出口产品的竞争力,拉低中国的相关出口,但另一方面也会倒逼中国出口商进一步提高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或调整、提升出口产品结构等,驱动革新。
对日本来说,提高关税税率确实会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但也会增加日本工矿类加工制造和研发企业的使用成本,普通消费者也会为进口产品加税提价买单。同时,日本对进口自中国的农产品依赖程度较高,提高税率又是一项需对品类选择十分谨慎、以免让国内消费者反感的两难工作。
成玉麟还表示,针对此次关税政策调整,中国可与日本政府在世贸组织规则框架内开展磋商和协调,以避免贸易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