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局依法查处一家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及生产许可标识的黑作坊
18.07.2014 11:14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7月4日,屯昌县枫木食药监所经群众举报,查实该镇罗案村委会足产村有一家酥饼黑作坊。屯昌县局立即组织稽查大队和生产股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开展执法检查。
该加工点在一家居民房里,非常隐蔽,为无证无照生产,工人无健康证明。加工点场地简陋,所有的加工工序都在一间瓦房里,加工原辅料、添加剂乱摆乱放,并查获“柠檬酸”分析纯一瓶。另外,在发货纸箱里有两袋印有“琼海市长坡镇‘冠香饼店’的酥饼制品”,在储物柜里发现印有他人厂名厂址的包装袋。
据现场询问,老板称该加工店是只有他和妻子两人的家庭作坊,酥饼主要送往附近几个乡镇。执法人员经过初步调查,认定该加工点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及生产许可标识,现场对涉案物品包括两袋(500g/袋)酥饼、30个包装袋及1瓶柠檬酸分析纯进行了扣押封存。
7月15日,枫木食药监所在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加工点在案件调查期间继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进行违法生产,局稽查队接到报告后,赶往现场对涉案的酥饼14袋(500g/袋)、椰蓉酥饼30盒(500g/盒)及合格证10张进行扣押封存,同时对其用于违法生产的设备进行查封,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8.07.2014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