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中职生不服从实习安排 需要个人承担二成学费
27.09.2014 13:24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原标题:中职生不服从实习安排需承担二成学费
三亚户籍中职学生不是可享受免除学费、课本费、住宿费的同时,每月还可领取250元生活补贴吗?第三年在外实习,因不想到学校安排的企业顶岗实习,想自己找一个比较感兴趣的单位实习,学校却让他承担20%的学费。近日,三亚部分中职学校一些学生向本报反映。
26日,南国都市报记者从三亚市教育局了解到,目前,中职学校实行的是学年制教育,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中职学生在校前两年的学费分别由国家财政(80%)和学校(20%)承担。第三年的学费由国家财政(80%)和校方指定的实习企业(20%)承担。如果学生没有服从校方安排到指定的企业实习,那么第三年学费中的20%就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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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9.2014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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