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环境情况调研暨2018年海南环保世纪行(第二阶段)活动
海南人大网消息(杨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落实“全面禁止在海南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的要求,加强“白色污染”和农业废弃物污染治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于8月20日至28日,组织开展了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环境情况调研暨2018年海南环保世纪行(第二阶段)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耀红参加了部分市县的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工委负责人、环资工委委员及海南日报、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的记者全程参加活动。活动组在环资工委主任叶振兴的带领下,分别到海口、三亚、临高、定安、保亭等5个市县,深入到超市、农贸市场、塑料制品生产厂家和批发点实地查看,并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的生产销售使用情况和监管查处情况,以及瓜菜种植区、农膜回收点的废旧农膜、喷滴灌管、农药化肥包装物的回收处理情况。
国家“限塑令”和《海南经济特区限制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以下简称海南“限塑规定”)颁布实施已有10年,然而,执行情况不容乐观。塑料购物袋等传统一次性塑料制品带来的污染非但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随着快递、外卖等新兴行业的快速发展反而愈演愈烈。活动组发现,由于可降解塑料袋成本高、推广困难,人们的日常生活习惯没有改变,使用不合格塑料袋、塑料餐具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现象十分普遍。同10年前相比,除超市使用的塑料袋有所减少外,农贸市场大量提供免费塑料袋的老问题依然存在,快递、外卖等新兴行业使用的一次性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在急剧增加。白色垃圾治理之路异常艰难。
据了解,全省使用的塑料袋、塑料餐具大多数来自岛外,通过物流运输进入岛内,方便快捷,源头查处十分困难。一些小商小贩推着自行车走街串巷兜售,隐蔽性强,有关部门虽然多次对销售和使用环节监管查处,但效果有限。在五个市县的农贸市场,卖蔬菜、水果、水产品的摊贩免费提供的以及批发点、零售店出售的塑料购物袋都是未达厚度的不可降解的塑料袋,许多不合格的塑料袋没有生产厂家、厂址,只有一个经销商的联系电话,却都印上了环保塑料袋的字样,“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比比皆是。生产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厂家既生产可降解的塑料制品,也生产大量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农田废弃物回收机制不健全,许多使用过的农膜、农药瓶、化肥包装袋、喷滴灌管都遗弃在田间地头。三亚市天涯区虽然对农膜、喷滴灌管进行了收集,但没有及时处理,长期堆放在村边的农田里,造成了二次污染。保亭黎族自治县、定安县建立了农田废弃物回收站,尚未正式运营;临高县计划建设300个农田废弃物回收站点,目前还在开展前期工作。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叶振兴提出:政府要加强宣传,不断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要强化监管,尽可能减少不合格塑料袋和塑料餐具的使用;要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生产和使用;要尽快建立健全农田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形成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治理方式,构建促进农田废弃物有效回收和综合利用的治理模式。
康耀红强调:塑料制品污染环境是十分普遍的问题。这次调研暨环保世纪行(第二阶段)活动,就是要了解海南“限塑规定”在执行中遇到的难点,弄清楚哪些是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哪些是法规不完善的问题。要通过这次活动对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环境情况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为下一步制定海南禁塑的地方性法规提供基础材料,把中央12号文件的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