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通报3起公共工程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7.01.2022  13:01

  近日,昌江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公共工程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昌江县七叉镇党委原书记林英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公共工程建设等方面谋取私利问题。 2012年至2020年,林英俊利用担任昌江县水务局副局长、昌江县住建局局长、昌江县规划委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公共工程建设等方面为梁某等4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7.05万元。林英俊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林英俊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年12月,林英俊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二、昌江县委统战部二级主任科员刘恩吴违反公共工程项目建设程序,造成不良影响问题。 2016年4月,在检测公司未出具农村道路工程检测合格报告的情况下,时任县民宗委副主任的刘恩吴便组织有关人员对“2015年民族地区农村道路‘最后一公里’(石碌镇)工程项目(第二标段)”进行竣工验收工作。经审计发现该项目工程检测不合格,刘恩吴作为主管该项目工程的负责人,违反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将不合格的工程项目验收合格,造成不良影响,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21年11月,刘恩吴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三、昌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事员郭仁军在工程项目验收过程中不认真履职问题。 2018年初,郭仁军作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项目验收人员,未认真履行工程验收工作职责,致使施工方在县政府办公楼亮化工程项目中虚增工程量套取财政资金,造成国家资金损失6.88万元。此外,郭仁军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2021年11月,郭仁军受到记大过处分。相关款物予以追缴。